光緒年間,一名年僅十四五歲的少年即將在河南鎮平縣刑場上問斬,圍觀百姓卻驚訝于他的瘦弱驚恐,分明不像傳聞中能打傷多人、劫財逃脫的盜賊。
少年哭喊著自己的真名,誓言清白,哭聲傳進了監斬官的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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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那一刻,監斬官忽然想起官場里的一個詞,“宰白鴨”。
這是清代司法黑幕中最黑暗的一角,藏著無數無辜人的血淚冤屈,也是一出權力和金錢編織的惡毒大網。
究竟什么是宰白鴨?又有多殘忍?
少年刑場
光緒元年,南陽鎮平縣大牢外的刑場上,圍滿了看熱鬧的百姓,腳踩泥濘,一雙雙眼睛興奮地盯著即將到來的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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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這次要殺個狠角兒,劫了玉商,還傷了護院的人!”
“可不是么?縣里說他惡貫滿盈,秋后問斬。”
人群議論紛紛,誰也沒發現押解的那名“犯人”竟不如他們所說的那般兇神惡煞。
他身著囚衣,瘦小得仿佛一陣風就能吹倒,稚嫩的臉上沾滿塵土淚痕,嘴里不停哭喊:
“冤枉啊!我不是胡體安,我是鄧州王樹汶,我沒有殺人放火,我什么都沒做!”
十幾歲的聲音,在風中凄厲得如同受驚的幼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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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一時啞然,不少人開始交頭接耳:
“這小子才多大?真能打得過那些護衛?你瞧他這副樣子,像個殺人犯嗎?”
少年被壓上刑臺時,哭得上氣不接下氣,雙膝癱軟地跪在地上,哆哆嗦嗦地不住磕頭,聲音沙啞:
“我是王樹汶,鄧州人,不是胡體安,他們……他們逼我承認的……我真的沒做錯事,我不想死,不想死啊!”
這一幕,落在監斬官孫大人的眼里,卻像一盆冰水,從頭澆到了腳。
他本是帶著慣常心態來完成例行公事,畢竟像這樣的問斬,年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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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眼前這“殺人犯”,實在太不像一個“殺人犯”了。
“這小子……幾歲?”他開口問了隨行的刑吏。
“回大人,看案卷是十七,但這娃模樣……怕是不到十五。”
孫大人臉色微變,翻出案卷看了幾眼,越看越覺得不對勁。
案卷里寫得清楚,“胡體安,鎮平人,因夜入玉商府搶劫,打傷三人,被當場抓獲”。
可眼前這個少年,皮膚蒼白,手腳細瘦,雙目滿是恐懼,根本不像是能打得過大人,更別說護衛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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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自己是王樹汶?”孫大人沉聲問道。
“是,說了很多次了,可也許是臨死喊冤呢,大人別當真。”刑吏敷衍回道。
孫大人卻緩緩直起身子,盯著那滿臉淚痕、哭得近乎癲狂的少年,突然腦海里閃過一個詞,“宰白鴨”。
“宰白鴨”,是他進京為官前在同僚酒席間聽說過的詞。
那些當年的隱秘舊案里,往往藏著無法見光的黑幕。
某些有錢有勢的人犯了事,花錢請窮人家少年頂罪,代人赴死,就像是一只乖巧的白鴨,被牽上屠宰臺,連掙扎都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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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王樹汶?”他突然走近幾步。
少年抬起淚眼望向那位不怒自威的官員,猛地點頭:
“是,是,小的真的是王樹汶,鄧州王家莊人!我是胡體安家里使喚的小童,他讓我頂罪,說幾日就會放我出去,還給我銀子……可我、我……”
孫大人沒有再猶豫,抬手止住了行刑官的動作:
“暫停行刑,此人可疑,押回牢中聽審。”
當下場面一片嘩然,有人鼓掌叫好,有人疑惑不解,但更多的人沉默著,目送那個瘦小的少年被重新押解回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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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大人連夜書寫急報,命人火速上報河南巡撫。
案情異常,少年所說的名字、出生地、與真正的胡體安年紀體貌的差距,實在不能忽視。
幾日后,河南巡撫涂宗瀛親自批示:
“此案疑點重重,關涉人命,務必詳審,責令原審衙門全案重審。”
一紙命令,案情翻轉。
命懸一線的少年,被命運從死亡邊緣拉回,但這場曲折離奇、沉冤十年的翻案之路,才剛剛開始……
換名頂罪的家童
一切的源頭,要從胡體安那場夜入豪門的行徑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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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平縣的玉石商人王老掌柜,在這一帶經營多年,家境殷實,人脈廣闊,是地方上小有名氣的人物。
可就在一個深夜,他的宅邸被人潛入,屋內的箱柜被人翻了個底朝天,值錢的玉器、銀兩盡數被洗劫一空,幾名護院也被打得皮開肉綻。
鬧到第二日一早,王掌柜親自披衣奔赴縣衙報案,質問縣太爺:
“我家被劫如此之慘,大人若不能破案,是叫我百姓寒心哪!”
縣衙自然不敢怠慢,連日派人查訪,卻查無實據,搜無頭緒,王老掌柜心急如焚,托人走了些門路,竟然在飯桌上聽來一句驚人之語:
“說不定,是你們衙門里的胡捕頭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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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體安,鎮平縣衙的一名捕快,為人精明狡黠,是縣太爺最倚重的能人。
白日里他辦案,黑夜里卻滿街勾連,與賭坊、煙館、甚至匪人都有往來。
王掌柜暗中打探,不久就得知了令他拍案驚奇的真相,這劫他家財物的賊,正是這個白天戴著官帽、夜里披著黑衣的胡捕頭。
而更讓人驚心的是,縣衙上下,竟無一人不知這事,只是個個諱莫如深,不敢言說。
王掌柜怒火中燒,卻也知道若僅憑一己之力告發胡體安,恐怕石沉大海。
于是他再度托人,上書至河南巡撫涂宗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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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宗瀛為官多年,鐵面無私,素來痛恨冤獄。
他閱了折子后,當即勃然大怒,批令鎮平縣衙速速緝拿胡體安,嚴審此案。
這道命令,如驚雷炸響縣衙,衙門里一眾人等頓時如坐針氈,胡體安是他們的“擋箭牌”,又是“遮羞布”,一旦他被查,整座衙門都要撕開,誰也保不住。
于是,一場陰謀成形。
“把他抓了?除非我們都不想當官了!”
主簿在后堂冷冷一笑,“要緊的是,先把上頭的交代應付過去。”
“那誰去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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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你看我我看你,不敢吭聲,最終,胡體安自薦出了一個穩妥人選,自己的家童,王樹汶。
王樹汶自幼被胡體安買入府中,跟著他端茶倒水,聽喝使喚。
他生性溫順,從不頂嘴,有些木訥,倒也忠心。
此時胡體安召他進屋,語氣溫和地說道:“阿汶,有件事,要你幫我一個忙。”
王樹汶一聽是幫忙,忙點頭稱是,胡體安湊近他耳邊,說了幾句,王樹汶臉色頓變:
“老爺……這、這要殺頭的……”
“怕什么?”胡體安語氣忽地變冷,“你是我家人,我什么時候虧待過你?這事成了,我許你五十兩銀子,還讓你出去后自立門戶,娶個老婆,安穩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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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樹汶一時愣住。
“你只要進牢,認了罪,過幾天老爺我就撈你出來,頂多吃點牢飯,不打你,不罵你,連審問都是走過場。”
一個十五歲的少年,根本不懂什么叫人性險惡。
他的世界是宅子、廚房、主子的笑臉和棍子,他不敢拒絕,也不知道該如何拒絕,只是點頭如搗蒜地應下。
就這樣,王樹汶被換上囚服,名字被改成了胡體安,戴上枷鎖,送進了暗無天日的牢房。
他想象的幾天出獄,沒來,主子許諾的不會受罪,也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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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而代之的是冷水潑身,冬夜凍醒,是獄卒的皮鞭,是不明所以的拷打。
甚至他都不知道自己究竟犯了什么罪。
而另一邊,胡體安已然換了身份,潛逃外鄉。
而鎮平縣衙的新任知縣馬翥,為了立威討好上司,更是火速結案,將王樹汶定為秋后問斬。
在牢里關了近兩年,王樹汶從未被告知過審判結果,直到某天他被喚出牢門,被押送往刑場。
他一路掙扎,一路大喊自己冤枉,才終于引來監斬官的注意,將他從鬼門關前拉了回來。
可惜,這不過是拉開了一道縫,陽光未照進來,黑暗卻已深如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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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案迷霧重重
“此案人命關天,即刻復審。”
涂宗瀛的親筆批示一路火速送下,可惜,光亮再耀眼,也敵不過官場上的濃霧冷漠。
王樹汶被監斬官從刑場帶回牢中之后,原本以為已經逃出生天,可等待他的,不是清白被還、真兇落網,而是一個又一個來回打發、避重就輕的審訊。
鎮平縣衙的主簿最先接手復審,可他手一摸案卷就皺了眉:
這案子若真翻了,牽扯的豈只是胡體安一個?于是,他對外只說正在進一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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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過去,無一字進展。
新任縣令馬翥上臺,對于王樹汶案,他表面說要徹查,實際干脆把案子順水推舟,送到了上級南陽府。
南陽知府接到卷宗,初時還頗有幾分正義之意。
但看著看著,他知道,如果案子翻了,前任知府、前縣令乃至更多人都難逃牽連,難免濺自己一身。
思慮再三,他寫了封折子,移交原籍審理,一句話,把燙手山芋拋向了鄧州。
鄧州縣令朱光第接過這案子,已是光緒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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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讀案卷,臉色就變了,不僅是因為案子復雜,而是他在卷宗最后一頁,看到了前任南陽知府任愷親筆附注:
“此案原判確有依據,望勿再翻。”
朱光第為官素來清正,但清正歸清正,仕途也要顧忌。
他最終決定,還是親自調查一番,而事實真相如何,朱光第心中早已有數。
他知道自己如果繼續往下查,背后會是一串不可撼動的權力鏈,但這案件,已經由不得他做主。
因為,就在此案落到鄧州不久,驚動了朝廷。
光緒皇帝親自批示:“命刑部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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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傳至南陽,任愷驚慌失措,他連夜寫信,送至朱光第府上,朱光第不為所動。
可他不知道,另一邊,新任河南巡撫李鶴年卻已受任愷影響,決意維持原判。
他口口聲聲說:“從犯也要問罪。”將整個案件再度定調,意圖草草了結。
案情拖至第五年,王樹汶從少年變成了青年,臉上的稚氣被鞭笞和饑寒磨成了麻木。
朝廷之上,一封封彈劾信接連飛入紫禁城,但案件依舊在“調查中”、“核查中”被層層推諉,仿佛這冤屈之人,只是一件麻煩的公文而已。
直到刑部尚書潘文琴登場,才讓案情再起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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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刻,已過去整整九年,少年幾度瀕死,而那早已消失的胡體安,再無蹤跡。
冷血交易
王樹汶的命運,從一開始就不掌握在自己手里。
他被當成替罪羊,這門買賣,在清朝早已不是秘密。
“宰白鴨”,白鴨者,無罪之人也,因身貧志短,被迫認罪赴死,如同砧板之上待宰白鴨,翅膀未展,喉嚨已割。
胡體安將王樹汶推上刑場,不過是千百個“宰白鴨”故事中的一個縮影。
令人發指的是,這一切并非個案,而是整個封建體制下官場勾結的制度性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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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鏈條中,最上面是權力,像鎮平縣令、南陽知府、河南巡撫李鶴年,他們在權力的平衡中選擇沉默甚至包庇,只為自保烏紗。
其次是金錢,胡體安用銀子打通關系,用銀子堵住嘴巴。
“有錢能使鬼推磨,無錢便做推磨鬼。”
這是封建時代百姓口中的至理名言,它不僅是絕望的嘲諷,更是社會運行的殘酷現實。
最令人痛心的,是這制度早已浸透人心,連親情都被腐蝕得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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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中曾記載,福建漳州,一位父親親手把16歲的兒子賣給富家頂罪,收下十幾兩銀子后,面對知府的追問,他咬牙切齒地說:
“我兒就是犯人,該斬!”
原來,他早已把銀子花光,若案子翻了,不僅銀子還要吐出來,還得罪了富人和官府。
他寧愿兒子去死,也不能退錢。
這,就是“宰白鴨”最令人齒冷的真相,不僅是權貴與衙門在交易,甚至父母親人也在“賣命”。
而這一切的源頭,正是那個腐朽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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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權力高于法律、銀子勝于公道的朝代,怎么可能不誕生“宰白鴨”這種制度化的殘酷?
又有多少王樹汶,被匆匆地埋入荒草之下,從此湮沒無聞?
直到十年后,風云變幻,才終于有人肯為王樹汶一案徹底翻案,定他無罪。
可這遲來的正義,換得了他十年牢獄的痛苦嗎?
這一切,在歷史的注腳中,不過只是小字一行,但在那些“白鴨”的人生里,卻是一生唯一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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