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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莫言曾在《蛙》中寫道:
“人是環境的產物,在某些特殊的環境下,懦夫可以成為勇士,強盜可以干出善行,即便是吝嗇得一毛不拔者,也可能一擲千金。”
人在極端處境中,判斷并不會保持原樣。
善與惡,有時并非源自不同的人,而是來自不同的生存壓力。
一個明知不對卻仍然邁出那一步的人,未必是因為壞,更多時候,是因為已經沒有退路。
我是在昨天深夜刷到這條新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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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64歲的口腔癌老人,偷偷溜到馬路上去碰瓷,兒子熊先生追著罵:“你不要害別人。”
視頻傳播量上千萬,隨后陌生人一塊十塊地湊出兩萬多治療費。
由于此前貨車司機配合調查被扣車三天無法接單,熊先生賠了對方3000元損失。
這位老人,口腔癌,轉移到腦部。臉部手術后變形,手機都解不了鎖。
她溜出出租屋,走了一公里多,到馬路上去碰瓷。這里必須承認一點,老人的邏輯是錯的,而且是危險的錯。
因為她把別人的日子當成了提款機,把規則當成了可以鉆的洞。
至少,你不能因為自己正在下雨,就把別人的傘搶走,更何況碰瓷這種事,一旦對方反應慢一點、剎車晚一點,輕則傷人,重則要命。
到那一步,你想哭都來不及。
每個人都狼狽,每個人都有各自的苦。
包括那位貨車司機,他上有老下有小,靠跑車生活,三天停擺就是真金白銀地掉肉。
熊先生最后賠了貨車司機3000元。
確實,別人因為你家里的事耽誤了生計,損失就該有人承擔。
新聞里有一個細節,老人治療費用,醫保報銷后,家里實際支出已經十一萬多。
單位還有二次報銷,比例也高。
只是——錢沒那么快到賬。
治療費不等人。
房租不等人。
下一次檢查的預約,也不等人。
當一個人被病痛反復消耗,又眼睜睜看著賬單往前滾,她腦子里剩下的,不是法律,不是風險,是一個極其原始的念頭:
能不能,先混過這一關。
這不值得同情,但它非常真實。
整件事,我想這個司機,才是這件事里最容易被犧牲掉的人。
如果這位老人真的訛成了,如果司機選擇私了、怕麻煩、認倒霉,那所有人的理解,都會建立在他默默吞下損失的前提上。
后來的指責母親,和賠錢,它至少說明了一件事:
你可以走到絕境,但不能把絕境轉嫁給另一個普通人。
他沒有讓那位司機用沉默替他承擔代價。
他沒有讓一個跑車的普通人,莫名其妙為另一個家庭的絕境買單。
很多人喜歡把這種行為叫三觀正,我倒覺得,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常識罷了。
當然,這件事里還有一個很容易被忽略的風險:
當碰瓷失敗后被捐款的敘事被反復傳播,它會不會在某些走投無路的人心里,種下一粒更壞的種子?
我不愿意把人想得太壞。
但這件事最理想的結局,不是網友捐款很感人,而是病痛和貧困確實會把人推向邊緣,但任何時候,都不能把傷害轉嫁給另一個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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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可以救急,但不能成為某些拖沓的替代品。
我們不能指望每一次都剛好有人看見、剛好有人轉發、剛好有人愿意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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