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區人民法院公布一份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2023年5月7日上午,男子楊某戊去女友李某乙家中。李某乙稱,二人發生性關系后,楊某戊身體不適,意識不清。李某乙未在第一時間撥打急救電話,而是叫來朋友宋某。
在宋某的提醒下,李某乙撥打120,后又給120說病人不需要急救,卻又再叫來朋友到家中,5個人一起將楊某戊送回其家中離開,未通知楊某戊家屬。四天后,楊某戊兒子才發現楊某戊已死亡。事后,楊某戊的四名子女將李某乙、宋某等五人起訴至法院,索賠31萬余元,同時要求五人賠禮道歉。法院審理認為,四原告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父親楊某戊的死亡與各被告的行為之間有因果關系,故四原告要求各被告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綜合考慮各被告的過錯程度,法院判決:李某乙、宋某等五人向楊某戊的四名子女賠禮道歉;李某乙賠償精神撫慰金4萬元;宋某等四人共計賠償精神撫慰金1萬元。(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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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任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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