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石夢竹)近日,一則嬰幼兒疑似因藥浴不當發生意外的新聞牽動眾多家長的心。1月16日,云南曲靖羅平縣的劉女士領著四個半月大的女兒,在該縣馬街鎮某母嬰店泡“藥浴”。整個泡澡過程持續了四五十分鐘,劉女士一直在旁邊看護。
剛開始孩子有些哭鬧,后面孩子似乎睡著了。直到孩子被抱出浴盆后,她才發現不對勁,“孩子翻白眼,眼睛無神,嘴巴沒有血色”。劉女士連忙把孩子送到了鎮上的衛生院,后轉到羅平縣人民醫院。經過搶救,孩子在次日凌晨被醫院宣告死亡。醫院向家屬稱孩子肝臟、腎臟等都出現了異常。目前,當地警方已接到報警,正在調查中。羅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馬街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表示,已介入此事。
“藥浴作為一種傳統中醫療法,其應用在嬰幼兒群體中需要格外謹慎,必須建立在科學和專業指導的基礎之上。”1月20日,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中醫科主任醫師王明接受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采訪時表示,嬰幼兒的皮膚角質層非常薄,這使得他們不僅對溫度極為敏感,容易燙傷,而且對藥液中成分的吸收率也更高。同時,嬰幼兒的體溫調節中樞發育尚不成熟,在高溫環境中無法有效散熱,長時間浸泡容易導致體溫調節紊亂,甚至引發脫水或驚厥。此外,他們的肝、腎功能尚未發育完全,對藥物的代謝能力較弱,不當的藥浴可能加重臟器負擔。高溫導致的全身體表血管擴張和血液循環加快,也會增加其心臟負荷。
因此,藥浴并非普通的嬰幼兒日常護理。只有當嬰幼兒患有明確的、適宜采用藥浴輔助治療的疾病時,才需要在醫院經由醫生診斷,并在專業醫護人員的嚴密指導下進行。
![]()
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中醫科主任醫師王明正在為患者號脈。受訪者供圖
在操作上,嬰幼兒藥浴必須嚴守幾項核心安全準則。首先是藥物濃度必須稀釋,應使用比成人常規濃度更低的藥液,以避免嬰幼兒皮膚過量吸收。其次是浸泡時間必須嚴格控制,對于嬰幼兒,單次藥浴時間通常控制在5~10分鐘,一般不超過15分鐘。最后是水溫必須適宜,應嚴格控制在36℃~38℃,接近嬰幼兒體溫,不能過熱,成年人覺得溫熱的水,對嬰幼兒嬌嫩的皮膚而言可能造成燙傷。
在整個藥浴過程中,看護人必須全程保持警惕,密切觀察嬰幼兒反應。王明介紹,需要注意其呼吸是否平穩,以及面色、哭聲和意識狀態是否正常。一旦出現任何不適跡象,應立即停止。“嬰幼兒藥浴是一種嚴肅的醫療輔助手段,保持審慎是第一原則。”王明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