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在2025年度浙江省檢察機關案例講述會上,以《藥?毒!》為題講述了一起濫用、販賣右美沙芬的案例。
一盒常見的“止咳藥”,為何會令年輕人深陷其中?一次深夜的急救報警,又如何揭開灰色藥物販賣鏈條?這源于曾被廣泛使用的“藥物”——右美沙芬。
時間回溯到2024年7月14日晚,一名年輕男子突發抽搐,口吐白沫,緊急送醫。醫生初步診斷為藥物過量。然而據家屬反映,患者平日身體健康,并無基礎疾病。搶救室外,隨行的幾名同伴神情突變、言辭躲閃,異常的表現引起家屬警覺,隨即報警。
警方迅速介入,將同伴帶走調查。詢問中,“右美沙芬”這個詞反復出現,有人承認吸食了右美沙芬,當晚發病的患者更是一次吞服了整整五板藥片。尿檢結果證實了他們的陳述。
這里有個關鍵信息,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受到嚴格管制。那么,他們的藥從何而來?調查的焦點,逐漸聚集到名為潘某的男子身上。
潘某本人就是右美沙芬濫用者,常與他人一起大劑量服用以尋求刺激。2024年6月底,得知該藥即將列管、市場供應緊張,他不僅沒有收手,反而趁機囤貨,甚至在列管新規生效后,仍繼續非法購入,轉而高價販賣。
2024年8月16日,案件移送我院審查逮捕。我們面臨第一個關鍵問題:販賣右美沙芬,算販毒嗎?
我們查閱了大量文獻并咨詢藥理專家,明確右美沙芬在正常劑量下是鎮咳藥,一旦超大劑量濫用,就會產生致幻分離效應,與氯胺酮、苯環利定也就是大家俗知的“K粉”和“天使粉”等毒品的作用機制相似。據此,我們認定潘某大量非法販賣的行為已涉嫌販賣毒品罪,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第二個難題接踵而至:如何精準量刑?海洛因、冰毒等傳統毒品有明確的折算標準,右美沙芬作為“新列管”藥品,尚無換算依據。如果僅僅機械地參照可待因、K粉等物質折算,涉案數量對應的法定刑可能在三年以下。但這能準確評價其危害嗎?
我們決定轉變思路,跳出對數量標準的依賴,轉而探尋其販賣行為本質。通過全面梳理潘某的微信、支付寶記錄,每一次交易細節被還原,時間、地點、買方、數量、金額......證據逐漸呈現出一張令人心驚的販賣鏈條:列管后僅半個月,潘某以市場價2至3倍的價格,販賣右美沙芬37次、120余盒;直接購買者均為年輕人,其中主要是未成年人,甚至有一名是初中在校生。這些購買者同時還吸引更多人吸食。
短期高頻販賣、主要面向未成年人、導致多人濫用乃至送醫搶救,其社會危害性顯而易見。根據司法解釋,向多人或多次販毒即可認定為“情節嚴重”。我們綜合其犯罪頻率、侵害對象和現實危害,依法以販賣毒品罪對潘某提起公訴,并提出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的量刑建議。2025年2月25日,法院采納該建議作出判決。
緊接著,我們又遇到了第三個問題:如此大量的“貨”,又是來自何處?順著潘某的供述,線索指向某西醫診所的助理醫師陳某。
調查證實,陳某在明知右美沙芬已被列管的情況下,仍抱僥幸心態,為牟取利益,多次向潘某提供藥品,其行為涉嫌犯罪。陳某隨后被起訴并獲刑。
陳某的案例讓我們警醒:還有多少診所存在類似漏洞?列管政策過渡期,是否還有監管灰色地帶?
我們走訪了10余家診所,與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深入座談,發現部分診所確實存在隨意或超量開藥的問題,精神藥品監管制度執行存在一定漏洞。2025年4月,我們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了檢察建議,建議開展聯合排查,加強診所診療行為與精神藥品流通監管。
圍繞藥品管理的系統治理,相關單位迅速出臺《醫療機構藥品管理聯合工作機制》,對全市600余家醫療機構進行精神藥品專項核查,并納入季度常規監督;同時,組織多輪行業培訓,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監管平臺,嚴格處方審核與藥品追溯,切實扎緊藥品安全的籬笆。
“良藥”與“毒品”,有時只有一步之遙。面對新型毒品及醫用麻精藥品濫用帶來的治理挑戰,我們將始終立足檢察職能,遵循立法本意,把握犯罪實質,協同各方凝聚監管合力,守護人民群眾健康與安全。
【來源:浙江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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