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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陽區政府通過官方網站,公布了此前引發關注的“食堂承包商舉報校領導2年拿走300余萬現金”事件的調查結論。經查,網上反映問題基本屬實,從2023年到2024年,食堂承包商向被舉報的淮陽人民中學返歸現金共計410.565萬元,其中大多錢款用于發放教師補助與績效、維修學校下水道、購買潔具用品等,另有8萬元被學校餐廳管理人員非法占為己有,0.7萬元暫存于校長個人賬戶。
根據調查核實情況,有關部門責令校方將違規收取的410.565萬元如數退還給學生,并對12名涉事干部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其中,非法占有8萬元的淮陽人民中學餐廳管理人員石鵬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對于這起收費事件,淮陽區委、區政府表示深感自責,向學生、家長及社會誠懇道歉,并稱該區正以案為鑒,全面排查相關問題,堅決筑牢教育保障防線。
此前,這起事件經由河南德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馬蕤實名舉報,于去年12月東窗事發。校方違規收取的這410萬余元,實質上是以“約定返點”的形式,直接從學生繳納的餐費中扣除的,占比高達15%。對于這筆灰色收入,校方美其名曰“管理費”,但明眼人不難看出,這其實是再典型不過的“吃回扣”行為,早已被有關部門明令禁止。15%的餐費變為“回扣”,學生餐的質量難免會被打上折扣,而這對正處于關鍵成長時期的未成年學生而言,性質相當嚴重。
按照有關規定,學校在使用學生繳納的餐費時,應當全數用于餐飲服務,“取之于生,用之于生”,轉化為支撐學生健康成長的營養。在這一過程中,校方扮演的角色,是餐飲承包商的監督者,以及代收費者。然而,就像這起事件中的校方一樣,在實踐中,總有個別學校試圖染指學生餐費,在代收費的過程中巧立名目,收取“回扣”。而這些學校之所以能夠得逞,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它們掌握著對食堂承包商的選擇權與監督權,進而可以使用或威逼、或利誘的手段,使承包商與之“合謀”。在這種模式下,校方總是穩賺不賠,承包商則要自行斟酌損益,只有學生是絕對吃虧且全程都被蒙在鼓里的一方。
更需要警惕的是,這類違規行為很可能被校方包裝為“為了學校運轉”“為了集體利益”,形成一定的迷惑性。調查顯示,涉案錢款中的絕大多數都被用于教師補助、績效發放和校園維修等,直接被貪污的數額并不算高。但問題在于,即便這些支出項目有其存在合理性,也無法改變資金來源違規的事實。學生餐費不是學校的“備用金”,校方需要經費,還應在規則體系之內另想辦法。一旦這種做法被默許,餐費的用途邊界就會被不斷突破,制度約束也將形同虛設。屆時,校方又怎么可能防得住有人借機貪污腐敗、中飽私囊呢?
從制度視角出發,學生餐費的管理規則十分清晰,有關部門已經三令五申,畫下了相關“紅線”,但問題的關鍵在于執行層面。當前,食堂承包的選擇權、管理權、監督權高度集中在校方手中,而學生和家長則相對處于信息盲區。賬目不公開、流程不透明,使得個別學校有條件、有空間從中搞小動作、動歪腦筋。對此,我們既需要有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力度,使違規者付出沉重代價,也需要進一步保障好學生與家長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使學校食堂運作在陽光之下。唯有如此,才能讓每一分餐費都用在學生的餐盤里,這既是對學生負責,也是對教育原則的捍衛。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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