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一個月,我回到老家就能聽到這樣的話:談對象了沒?咋還沒領回來?你都多大了?這些話問得我啞口無言。說實話,我無力反駁。甚至我非常能理解長輩們為什么會有這樣的想法,覺得子女結婚生子是自己的任務——如果孩子不這樣做,自己就會如坐針氈,就會沒臉見人,就會非常害怕街坊鄰里的說道。似乎人活著就是圖個他人的評價,而不在于自己本身是否幸福。一代人與一代人的觀念不同。有時候你想駁斥什么,又覺得蒼白無力,只好啞口無言。盡可能減少在老家的天數,以避免談到這樣話題時的兩相不悅。
我是01年的,今年二十四歲。2025是我的本命年,我不喜歡蛇年。這一年發生了很多我單靠主觀努力根本就不可能改變的事情,我也幾乎蛻了一層皮。當然,我也有所成長。在這一年里,我在村里的最后一個發小也已經結婚。說來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在我看來,我這個發小是非常有種的。為了結婚,他背負著房貸裝修貸,借錢給的彩禮,結完婚還需要南下打工,打工還需要交房租。不用說,明年還得添個孩子。自己省吃儉用,連瓶水都不舍得買,干累了就對著水龍頭狂喝一氣,就這樣的一個男人,是老一輩子人眼里最“有出息”的一代。
![]()
出息在哪?我不禁要發問。我和他幾次聊天,我都能感受到他語氣里那種溝壑般的疲憊感。我都不敢說是深深的疲憊,我只能說溝壑般的疲憊。他一天都不敢歇,他也歇不了一天。我甚至都不敢代入他。但老一輩子人會說,大家都是這樣過的,也就該這么過。但,都如此,便對么?他們聚在一起討論到我的發小時還會說,享福啦享福啦。有車有房,又娶了媳婦,過了年再生個大胖小子,自己還能出去打工掙點錢,多享福!這說出去十里八鄉的誰不羨慕?可是享福了!
說實在的,有時候我也能明白父母的嘮叨。我相信他們也是由衷地愿意,在我有了孩子之后幫我帶孩子的。他們只是受不了街坊鄰里的閑言碎語,會在人際關系中,問及到自己孩子為什么不成家的問題上啞口無言。于是,為了避免自己的尷尬,就打著為孩子好的旗號,或是頂著一個傳宗接代的名頭,就開始為孩子設置生活了。他們在自己的人生里沒有太多的自由意志,有太多沒得選的時候。就認為下一代就必須也要這樣過,就也不允許孩子擁有自己的自由意志。認為子女對其設置生活的反抗是一種背叛。
他們還會說,你不結婚,不生孩子,光想著自己過,多自私。他們的邏輯是有問題的,甚至不值一駁。如果說我按照我自己的意愿,按照我自己的人生節奏去生活就是自私的話,那么他們強行讓子女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豈不是更自私?最起碼我沒有干涉別人的生活,沒有造福于人,也沒有拖累于人。我沒有強行設置別人的生活,只是管好我自己,又怎么能叫自私呢?
![]()
許多父母永遠不會明白,什么叫自由意志要大于血緣關系。法學生一定不陌生這樣一句話: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再法定。在《民法典》第1045條中,明確將配偶列為近親屬之首。這象征著法律對后天自主選擇伴侶關系的優先認可。也就是說,血緣關系是先賦的,而伴侶,是我們人生中唯一能自主選擇的親人。在一個正常健康的家庭里面,伴侶的關系應該凌駕于一切關系之上。而伴侶,是要靠個體自由意志選擇的,不是靠血緣關系施壓就能找來的。
說實話,我并不抵制結婚。但人活一次,我不能為了結婚而去結婚,不能為了迎合別人的意愿而讓自己本就艱難的生活更加疲累。我是愿意結婚的,如果說剛好遇到一個兩情相悅的對象,如果說結婚是完全純粹的奔著幸福主義,那我當然是愿意的。只不過,這強求不來,需要時間,也需要機緣。且結婚也需要一定的物質基礎。你一個人都過不好,憑什么指望倆過不好的人湊一塊就能過好了?兩個人過不好,又怎么指望再生個孩子就能過好了?成家立業這句話本來就是錯的,正確的應該是,業立,而后家成。
![]()
有的父母還會說,你不結婚不生孩子,以后老了誰養活你。我認為這句話本身就有問題。養兒本身就不能是為了防老。如果養老是為了防老,那么本質上還是交換。既然是交換,就別談養育之恩有多么偉大了。我并不抵制生孩子,但需要有前提,就是我有能力給他/她幸福的生活,最起碼在物質上我能為孩子兜底,且生孩子是夫妻二人幸福的結晶,而并非為了所謂的傳宗接代或是養兒防老。生孩子是因為我愿意,不生孩子也是因為我愿意。沒有別的什么交換以及觀念上的目的。
我和許多三十多歲已經結婚生子的哥姐們聊過,他們在談及到這樣的話題時會說,害,你拗不過(老一輩)的,到最后你會發現,跟誰結都一樣,也就那么回事兒。說不上好,也說不上差。我能明白他們說的,但只不過,在年輕的時候,還是愿意有些理想主義的。我也是花了很多時間,做了很多努力,才找到內心的平靜與前行的方向,對于人生大事來說,我不想將就,也不想湊合。
![]()
我認為,在三十歲之前,我不可避免的要面臨三個問題:生存問題、婚姻問題與發展問題。這三個問題按照先后順序依次排開,如果我解決不了生存問題,只能解決基本的溫飽,而不能在溫飽之余達到追求長遠發展的目的,那就談不了結婚。與相得益彰的對象結婚是階梯,為了結而結的婚姻是泥潭。生存問題還未完全解決,就步入婚姻步入家庭,那不管是對于我自身還是另一半來說,不管是從物質基礎還是情感因素上來說,都是弊大于利的。
結婚就是在尋找人生道路上的同志。不說在事業上能志同道合,最起碼得在生活上能相知相容。我只有一次二十多歲,我再也不會像這樣年輕了,我得為自己負責,也得為未來要結婚的對象負責。我得先謀生,后尋愛。許多問題我需要想好了再做,我還需要專注自身去做一點事情。我還有一點點志氣在,我不愿妥協,我不想湊合。
![]()
我二十四歲,大家一聽,就會說很年輕。即使再過了五年,我不到三十歲,依然很年輕。但只有在談及到結婚生子的時候,會說已經這么大了。不過我不在乎別人的眼光與評價,我自己的年輕與否,在于我自身心氣是否還在。心氣一泄,人就頹了不少。我心氣還有,還是愿意再去做些努力的。
我今天寫下的這篇文章,我媽也會看到,我爸也會看到。他們會對我寫下的字句認真去想,去知道他們的兒子的困惑與無奈。在我臘月二十八回家過年的那幾天,他們或許會短暫地不再提催婚這件事。但我知道,他們的觀念在他們心里是根深蒂固的,不是靠一篇文章幾個字句就能改變的。他們還是會在和親戚談及到結婚這個話題時,經意或不經意看向我,而我也一定是會避開他們的眼神。我知道他們的心思,他們也知道我的心思。我們心照不宣,卻又在某些選擇分歧上形同陌路。
![]()
我能理解他們。只不過有很多事情,還是得靠經歷和時間去撫平。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急也沒用。結婚,什么時候結,跟誰結,怎么結,這都急不來。希望他們能理解。即使不能理解,我自己也經濟獨立了,經濟獨立才能人格獨立,我不需要依附于父母而活。我畢業一年多了,我遇到了一些客觀阻力遠大于主觀努力的事情,我也沒少通過妥協自由意志的方式來求全求安。我可以在很多方面上妥協自由意志,但,在選擇人生伴侶這樣的大事上,我不能。
“自己要掌握自己的命運。自己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那是不好的,每天難過日子。”
——《毛澤東文集》第六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