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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前期核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對攜程集團有限公司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立案調查。這一舉措釋放出明確而強烈的信號:無論企業規模多大、技術多強,都不能凌駕于法律與公平競爭原則之上。
作為國內在線旅游(OTA)行業的“領頭羊”,攜程集團旗下囊括了攜程、去哪兒、同程旅行等多個知名平臺,在機票預訂、酒店入駐、度假產品及商旅服務等細分領域長期穩坐頭把交椅,旗下平臺合計在國內OTA市場的交易額占比更是高達56%。這種“一家獨大”的格局,給攜程濫用優勢地位埋下了隱患。這些年,攜程也常因壟斷爭議一次次站上輿論風口。
從行業生態來看,平臺壟斷最直接的“受傷者”,往往是那些勢單力薄的中小型經營者。不少酒店、旅行社和目的地服務商,在和大型平臺合作時,苦于自身實力有限,缺乏議價能力,面對大型平臺的不合理要求,大多只能忍氣吞聲、被動接受。2025年12月,云南省旅游民宿行業協會就公開發聲,直指攜程等平臺憑借市場支配地位,對當地民宿行業搞“二選一”霸王條款、單方面亂漲傭金、設置不公平交易門檻、屏蔽流量等不正當競爭操作。
對消費者來說,壟斷行為的危害也不容小覷。表面上看,平臺規模越大、服務越集中,消費者似乎越省心;但往長遠看,競爭少了,意味著選擇也少了,商家也更容易店大欺客。近年來,各類平臺“大數據殺熟”等問題頻頻被曝光,就是最好的證明。一旦消費者被局限在少數幾個平臺里,所謂的選擇權和議價權,其實早就被悄悄削弱。
這些年,從整治不正當競爭到強化反壟斷執法,監管部門對大型平臺的監管思路越來越清晰:既鼓勵平臺企業做大做強,也堅決管住其濫用市場優勢的“越界之手”。說到底,反壟斷從不是為了“打壓龍頭企業”,而是為了守住公平競爭的基本底線。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有實力、有能力的大企業、大平臺,更是遵紀守法、尊重規律,能促進整個市場良性競爭的大企業、大平臺。
依法整治平臺壟斷,既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有力守護,也是對行業長遠發展的一次必要“健康體檢”。唯有讓市場在公平競爭的軌道上有序運行,才能真正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的發展,讓行業、商戶與消費者三方都能從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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