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以為負債人逾期后,債權人就可以肆意妄為,一旦突破法律底限,負債人也會拿出法律武器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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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網新聞報了一篇負債人被“爆通訊錄”后選擇起訴網貸平臺并最終獲勝的案例,如果你遇到了類似的違法催收行為,這個案例可以作為參考。
案件詳情
2023年5月,崔先生通過某網貸平臺向威海藍海銀行借款1萬元,約定分12期償還,年化利率9%,罰息利率0.05%/日。
后來,因崔先生無力還款,提出每月還100元的方案,并表示自己已兩次被“爆通訊錄”,希望平臺約束催收人,不要再給家人、同事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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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當天下午,一個尾號7638的電話就以網貸平臺名義,向崔先生的工作單位領導、同事及親友催收,導致崔先生不堪其擾,選擇報警。
同時,崔先生將網貸平臺運營公司訴至濱州市濱城區人民法院,并提交了通話錄音、微信聊天記錄及公安機關出具的接處警證明作為證據。
法院判決:網貸平臺賠禮道歉
案件審理時,網貸平臺提出崔先生已授權銀行向第三方提供信息,想要證明催收公司“爆通訊錄”的行為合法,但被山東濱城區人民法院駁回。
法院指出,《個人信息查詢及使用授權書》的被授權人僅為威海藍海銀行,屬于概括授權,不能作為向第三方泄露信息進行催收的合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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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法院作出判決,判令網貸平臺運營公司向崔先生書面賠禮道歉,內容須經法院審核,若逾期不履行,法院將采取在報刊、網絡上發布公告或公布生效裁判文書等方式執行,產生的費用由該公司負擔。
筆者解讀
催收公司“爆通訊錄”的行為已踩多條法律紅線,當負債人正常投訴時,不少催收機構會以借款人在貸款平臺注冊時勾選的“授權文件”作為合規擋箭牌,然而,這并不能改變其違法催收的事實。
我認為,這份法院判決為規范網貸合同及催收過程中合法使用個人信息提供了判例,也為借款人在遭遇類似情形時依法維權提供了方向。
最后,歡迎大家評論區一起聊聊,你曾遭遇過“爆通訊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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