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媒報道,法院能夠斷然駁回前國務總理韓德洙所謂“反對緊急戒嚴”主張的決定性依據,是2024年12月3日“戒嚴之夜”總統辦公室閉路電視影像。
與韓德洙聲稱曾為反對戒嚴而建議召開國務會議的說法不同,閉路電視影像顯示,韓前總理只是看著勸阻總統的副總理,在時長2分鐘的國務會議結束后,還對為宣布戒嚴而離開的尹前總統點頭示意。
據22日法律界消息,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33部(部長法官李鎮寬)在韓前總理內亂重要任務從事等嫌疑案件的一審判決書中,以秒至分鐘為單位分析了戒嚴當時的總統辦公室閉路電視影像,證明了韓前總理所言不實。
韓前總理一直主張,他在聽到尹前總統的緊急戒嚴宣布計劃后,為匯集反對戒嚴的國務委員意見以勸阻戒嚴,曾建議召開國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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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我想起樸正熙前總統去世時,也是國務總理把國防部人員召集起來,詢問金載圭總統出了什么事,并說‘必須建立完善的體系來處理’,從而糾正了局面的歷史。我忽然想到,宣布緊急戒嚴需要經過國務會議的審議。如果放任不管,擔心尹錫悅就能按自己的意愿宣布緊急戒嚴,于是產生了‘需要通過國務會議這一機制來說服既是法律人也是政治人的尹錫悅’的想法。”
但審判部得出結論,并未發現韓前總理要求抵達總統辦公室的國務委員勸阻尹前總統的場景。
根據判決書附件記載的閉路電視影像要點,在戒嚴當天晚上10點4分左右,在大接待室,時任經濟副總理崔相穆和時任外交部長官趙兌烈正在勸說尹前總統期間,韓前總理一言未發。
審判部指出:“即使在崔相穆說‘我進總統辦公室去勸說試試’的時候,他也只是在使用手機,并未表現出特別的關注。”此后,在實際崔前副總理跟隨尹前總統進入辦公室期間,韓前總理也只是看著這一幕。
晚上10點16分開始的國務會議在2分鐘后的10點18分結束,尹前總統為宣布戒嚴而離開大接待室前,影像還捕捉到韓前總理向尹前總統點頭并說著什么的樣子。審判部解讀認為,韓前總理是以“已完成國務會議審議”之意點頭。
晚上10點23分左右,影像記錄了崔前副總理與韓前總理對話的場景。據悉,當時崔前副總理對韓前總理說“為什么不積極反對”,韓前總理則以“反對了”之意回應。
審判部就此強調:“被告人只是在尹錫悅離開后,才強辯稱自己也反對了。”
審判部認為,韓前總理關于從未與時任行政安全部長官李祥敏討論過斷電斷水事宜的主張,同樣基于閉路電視影像而不可信。
總統辦公室閉路電視影像還顯示,晚上9點16分至26分左右,在大接待室,李前長官做出了四次左手手刀下劈的動作,尹前總統也豎起右手手刀做出下劈動作后,李前長官點頭的場景。
審判部表示:“此類動作通常含有切斷某物的意思”,并闡明“結合其他情況,可理解為意指斷電斷水”。
另一方面,韓前總理最初在特別檢察官團隊的調查中陳述“好像在總統辦公室收到了戒嚴令”,后在法庭上又翻供稱“是根據檢察官提問推測所言”。
但審判部認可了其在特檢中陳述的證據能力,進而還將特檢嫌疑人訊問筆錄用作否定其法庭陳述證明力的證據。
審判部將12·3緊急戒嚴事態定性為“內亂”,同時引用了關于前中央情報部長金載圭內亂殺人事件和前議員李石基內亂陰謀事件的最高法院判例。
審判部認為,作為內亂罪構成要素的暴動,是指“行使一切有形力或使人產生畏懼心理的危害通告等最廣義的暴行、脅迫”,緊急戒嚴事態符合暴動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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