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奇怪的是,打官司的時候,出庭的不是段筱鵑本人,也不是她和謝緯的孩子,而是她爸爸,也就是謝緯的岳父,按理說這種案子應該由配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來代理,岳父來代理女婿的情況實在太少見了,后來大家才知道,段筱鵑是繼女,謝緯是上門女婿,他親媽有智力障礙,親爸早就不在了,所以一直是由岳父管著他的事情,法院覺得這種情況特殊,就讓岳父出面了。
![]()
網上吵得很厲害,有人說她只是做了女人都可能做的事,意思是男人出軌生孩子大家覺得平常,女人這么做就被罵得很慘,也有人問為什么男的可以而女的就不行,《民法典》寫明了非婚生孩子和婚生孩子權利一樣,法律沒有偏向誰,但人們心里還是有偏向。
![]()
這件事不能只看誰對誰錯,謝緯癱瘓后家里壓力變得很大,照顧他需要花錢花時間花精力,段筱鵑一個人實在撐不住,她之前想過離婚可謝緯堅決不同意總說不能走,這種不離婚其實是在拖延著,婚姻成了牢籠不是因為有愛而是責任把人壓垮了,中國沒有完善的照護體系沒人幫忙社保不管心理也沒人疏導,很多家庭走到這一步都是被現實逼的。
![]()
岳父代替女婿走上法庭,這件事讓人琢磨不透,他是真心為謝緯考慮,還是認為女兒做法有錯,又或者覺得這該由自己來承擔責任,他站在法庭上,代表的是一個不能開口說話的人,問題在于,當親人變成做決定的一方,被照顧的那個人有沒有表達意見的機會,法律允許代理人行事,卻不能保證這個人真的會替對方著想。
![]()
類似的事情在江蘇和廣東都發生過,但很少有人了解,2024年北京有個案子,一位植物人丈夫被妻子提出離婚,法院沒有批準這個請求,因為不能隨便拆散一個沒有行為能力的人的婚姻,如果這個案子判了離婚,可能以后生病倒下的人更容易被拋棄掉,婚姻到底是什么呢,是感情還是責任,法律也沒有明確說明。
![]()
還有一個現實問題,如果離婚了,段筱鵑現在懷的孩子是合法繼承人,但謝緯自己都養不活,哪有錢分給孩子,財產一分,他的治療費和護理費就得減少,法律保護了孩子的權利,卻沒想到癱在床上的那個人能不能活下去,這算一種隱形的犧牲。
我覺得這事最讓人難受的,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是我們總把復雜的事情想得太簡單,要么說女方心太狠,要么夸男方真偉大,其實大家都困在這個系統里,沒人給出路,法律可以定規矩,但管不住人心,謝緯躺在醫院,段筱鵑站在法庭上,岳父坐在代理人席,每個人都在做選擇,可誰都不輕松。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