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海市民政部門發布消息稱,根據民政部、財政部的統一部署,在2026年1月到12月期間,向上海市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
具體而言,補貼對象為經老年人能力評估認定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員供養救助待遇、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補助、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服務的老年人,不納入本補貼范圍。值得一提的是,養老服務消費補貼是以“居住地”作為發放條件的。
補貼將通過“民政通”(APP或微信小程序)以電子消費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不得支取、不得套現。
補貼項目方面,補貼可用于包括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急、助醫服務,以及康復護理、日間托養等服務;機構養老服務包括長期服務(入住機構時間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務(即“喘息服務”,入住機構時間在30天以內)等。
補貼標準方面,根據服務類型,按比例抵扣老年人自付金額,并設定月度最高限額。居家上門養老服務按自付金額50%抵扣,每月累計不超過800元;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含床位費、護理費、伙食費)按自付金額40%抵扣,每月累計不超過800元。此外,享受補貼者不再區分失能等級,不得折現,僅可通過“民政通”購買養老服務。抵扣比例、額度將按國家部委要求動態調整。
澎湃新聞記者 鄒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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