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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穩則天下安,農險興則鄉村興。近年來,隨著我國糧食安全、鄉村振興戰略的縱深推進,農險作為服務農業強國建設、助力產業興旺的重要風險保障工具,得到了政策層面的持續護航,農險所發揮的保障價值也越來越大。
1月20日,財政部金融司司長于紅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用實打實的數據,以及“四個持續”總結了我國農險的發展成效。“用一句話概括就是:量質齊升,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發展之路。”
從行業發展背景與趨勢來看,近年來監管持續引導農險市場向精細化、規范化轉型,配套制度體系逐步健全完善,我國正穩步從農險大國向農險強國邁進。錨定2026年乃至“十五五”時期,農險高質量發展會朝著哪些方向破局?行業主體又該做好哪些準備?
“四個持續”繪就成績單
如于紅所言,我國農險的發展成效可以用“四個持續”來概括,即財政投入持續加大、制度體系持續完善、保障能力持續增強以及農戶受益持續提升。
具體來看,在財政投入方面,自2007年,中央財政開始實施農險保費補貼政策以來,我國農險保費收入實現了顯著增長。數據顯示,2025年,農險保費規模已經突破1550億元。保費規模的擴張也同步帶動了保障力度的提升,農險“穩定器”的功能得到充分發揮,2025年為1.25億戶次農戶提供了超5.2萬億元風險保障。
于紅強調,從2007年開始,中央財政就以保費補貼的形式,支持農險發展,這也是最早的財政金融協同政策措施之一。我國農險保費近八成來源于財政補貼,各級財政保費補貼增速每年都是兩位數。
宏觀來看,我國農險保費規模穩居全球第一,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穩定農戶收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是支撐我國糧食產量穩定在1.4萬億斤以上,也是支撐我國以占世界9%的耕地養活近20%人口的重要保障。
再從制度體系方面看,如于紅所說,近年來農險的制度建設也持續完善,財政、農業農村、林草、保險監管等部門協同發力,陸續出臺了關于擴面提標、規范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初步構建了符合我國國情的農業保險制度的“四梁八柱”。
中保新知也梳理發現,近幾年聚焦農險高質量發展的制度文件相繼出臺,從2019年《關于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布,到2021年《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2022年《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辦法》、2023年《農業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的落地,再到2024年農險“十條”《關于推進農業保險精準投保理賠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的下發,皆反映出政策層面正在大力推動農險從粗放發展向規范發展轉型。
尤其是2024年底,金融監管總局、財政部等四部門聯合出臺農險“十條”,聚焦承保理賠精準性、保費補貼規范性等堵點痛點,進一步推動險企規范運營,并完善了農險市場準入與退出規則,倒逼險企提升服務質量。
在農險保障能力方面,據于紅介紹,多年來農險發展堅持高保障、廣覆蓋與多元化,對于糧、油、膠、糖等大宗農產品,基本都實施了高保障的保險,能夠覆蓋完全成本或種植收入。針對地方特色農產品,中央財政也秉持大農業觀、大食物觀理念,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獎補政策。
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從2016年到2025年,我國農險歷經十年探索,“擴面、增品、提標”的核心目標已基本實現。三大主糧完全成本保險實現全國覆蓋,特色農產品保險品種也大幅增加。
不得不說,正是源于農險“財政投入的持續加大”“制度體系的持續完善”“保障能力的持續增強”,才最終推動了“農戶收益持續提升”。于紅透露,“十四五”期間,農戶累計獲得的農險賠款超過5200億元,面對近年接連發生的河南“爛場雨”、東北華北洪澇災害、海南“摩羯”臺風、“樺加沙”臺風等各種自然災害,農險起到了積極助力受災農戶恢復農業再生產的作用。
增速換擋折射轉型陣痛
站在行業經營角度看,近幾年,隨著農險制度逐步完善,行業主體也能明顯感受到監管更嚴了、市場更規范了,套利難度更大了,農險正在告別規模為王的發展模式,向高質量發展進階。
之所以這么說,從農險市場的保費增速變化即可看出。數據顯示,農險原保費收入同比增速已經從2022年度的25%,下行至2023年的17.31%以及2024年的3.78%。按照財政部披露的2025年全年農險保費數據,當年農業保險原保費收入同比增長4.45%。
在業內人士看來,農險保費收入增速下降的原因,一方面或許與地方配套資金不足,難以支撐農險持續高速增長有一定關系;另一方面,也受行業從“規模擴張”向“質量提升”轉型影響。
儼然,當前農險高速增長時代已經結束,行業主體盲目追求保費規模難以為繼,政策所引導的經營重心是向風險管理、成本控制與服務優化轉變,高質量發展成為共識。
此外,從市場競爭態勢上看,強者恒強格局進一步加劇。有行業數據顯示,2024年,全國大部分省份完成新一輪農險市場遴選,人保財險、太保產險、中華財險、國壽財險、平安產險五家頭部險企的農險市場份額,從2023年的75%提升至2024年的78%,呈現出明顯的頭部效應。不過,全國農險市場的集中度有明顯下降,HHI指數由2023年的22.07%下降至2024年的18.61%,折射出農險市場競爭較為激烈的趨勢。
此外,相關研究報告還分析稱,從新一輪的遴選結果來看,除了上述幾家頭部綜合性公司占據明顯優勢外,地方法人公司份額也得到明顯提升,如河北燕趙財險、河南中原農險、湖北長江財險、山東泰山財險等。
深化改革仍是主基調
相較農險領域過去所取得的成績,當前的發展形勢,市場主體或許更關心下一階段的行業走勢和監管基調。事實上,這依然能夠從最新的政策信號中探尋脈絡。
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于紅明確表示,下一步,財政部將會同有關方面持續推進農險提質增效、深化改革。那具體會怎么做呢?于紅透露,2026年,還將出臺推進加快農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性文件,這個文件著力在農險精細化管理、多元化協同上下功夫,為穩定農戶收益、支持鄉村全面振興、服務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作出更大的貢獻。
不言而喻,在政策引導下,農險市場接下來還會沿著提質效、補短板的路徑發展,強化合規監管的主基調也將延續。比如,未來監管會持續開展有效性檢查,嚴厲打擊虛報補貼、拖賠惜賠、惡性競爭等行業亂象,推動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另有市場分析人士坦言,接下來,財政政策將更注重精準性和有效性,這就要求保險機構應盡快摒棄粗放式發展思路,不盲目追求高速發展,而是設立可持續發展目標,通過科學的風險評估和精算,合理定價保險產品,提高風險分散和精細化管理能力。
聚焦農險制度建設層面,2025年8月,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發布的研究報告則建議,應抓緊研究修改《農業保險條例》,其一是明確定位,解決《條例》跨越商業性和政策性的立法模式面臨的兼顧難題;二是明確各級政府的權責關系;三是規范政府行為,明晰政府在農險經營活動中的權力邊界,建立違規處罰制度,對政府人員行為加以約束。此外,上述研究報告還提出,應健全農險市場運作機制,設計好市場進入和退出規則,明確政策性農險經辦機構“保本微利”的經營原則等。
事實上,關于農險立法呼聲一直不斷。日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庹國柱就對農險立法提出五大理由,包括農業保險具有政策性與商業性雙重屬性,必須區別對待;財政補貼需要堅實的法律依據;需要法律確立制度與市場架構;良好的市場秩序離不開法律規范;監管體系需要專門的法律授權與規則。庹國柱表示,農險立法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政府、業界、學界、農戶等多方力量形成合力。我們應持續發聲,深入研討,加強溝通,爭取在未來幾年內,繼《保險法》之后,推動一部符合中國國情的《農業保險法》正式出臺。
無論如何,農險高質量發展的路徑已清晰可循,即從粗放發展向精細化轉型,從農業保險大國向農業保險強國跨越,更完善的法律環境是農險長期健康有序發展的強大后盾。于行業主體而言,唯有放下搶份額、爭規模的執念,提升產品多樣化供給及精準承保理賠能力,才能更好地適應市場變化,走出貼合自身優勢的農險經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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