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1955年,島津酉二郎的雙腳重新踏上了日本的土地。
他還活著。
不但命保住了,連罪都沒遭多少。
身為一個在中國欠下一屁股血債的憲兵伍長,他在撫順戰(zhàn)犯管理所度過了整整十個春秋。
這期間,沒有什么老虎凳辣椒水,只有書本和農(nóng)活。
等他下船的時候,身子骨硬朗,腦子也清醒得很。
不少人大概會咬著牙說,這也太便宜這孫子了。
可對于島津來說,真正的煉獄,恰恰是從這一刻才拉開大幕的。
在那過去的十年里,他被迫干了一件比死還要難受的活兒——像是剝開一顆爛洋蔥,把自己身上那層名為“日本皇軍憲兵”的硬殼一片片撕下來,直到暴露出里頭那個早就被他親手掐死的人性。
回頭瞅瞅,這人一輩子站在了三個至關重要的岔路口。
每一次邁腿,都決定了他離“人”這個字是更遠了,還是更近了。
頭一個岔路口,出現(xiàn)在1943年的河北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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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會兒,他在長島第一憲兵游擊隊當伍長,管轄的地界是長城兩邊的“無人區(qū)”。
在那片地頭上,憲兵隊的規(guī)矩簡單得嚇人:只要是喘氣的,全是敵人。
11月15日那天,在密云縣兵馬營西北邊,島津手底下的人逮住個做買賣的行商。
這人說是賣瓷器的,可那雙眼睛太亮,神色太穩(wěn),完全不像個見了鬼子就打擺子的老百姓。
小野曹長覺得不對勁,懷疑這人是八路軍的聯(lián)絡員。
當時擺在他眼皮底下的,無非就兩個選項:
頭一條路,講理講證據(jù)。
要是沒實錘,要么放人,要么往上交。
可在那年頭的憲兵隊,誰要敢這么干,立馬就會被貼上“軟蛋”和“廢物”的標簽。
第二條路,硬要把口供逼出來。
管你是不是,打得你說是。
島津連眼皮都沒眨,直接選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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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光是因為心狠手辣,更是為了在手下這幫兵面前立威,顯擺他那絕對的權力。
那行商嘴硬得很,一聲不吭。
島津就把那一套“看家本領”全使出來了:皮鞭沾水抽、鐵簽子往指甲縫里捅、灌完涼水再上腳踩肚子。
這些在常人眼里如同地獄般的酷刑,到了島津手里,不過是每天都要走的“流水線作業(yè)”。
折騰到最后,行商還是一個字沒吐。
這下子,島津心里開始盤算起“成本”來了。
人已經(jīng)折騰廢了,放回去那是做夢;留著又榨不出油水,還得管飯。
于是,他下了一道特別“務實”的命令:處理掉。
怎么弄死?
開槍動靜太大,用刀還得擦血。
他順手抄起行商自帶的扁擔,把人撩倒,然后招呼四個大頭兵,死死踩住扁擔的兩頭。
這招殺人不見血,既省力氣又冷血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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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一袋煙的功夫,一條鮮活的人命沒了,就像路邊鏟掉一棵雜草一樣隨意。
在這個節(jié)骨眼上,島津酉二郎的腦瓜子里壓根就沒有“負罪感”這根弦。
在他看來,自己這是在高效地完成“清掃工作”。
這種把大活人看成“待處理垃圾”的念頭,正是戰(zhàn)爭機器對他完成的第一輪洗腦。
第二個岔路口,發(fā)生在1945年6月。
這會兒的島津,已經(jīng)不光是冷血了,簡直就是瘋魔。
那天在遵化縣馬蘭峪南邊,小分隊撞見了一對剛結(jié)婚的小兩口。
十八九歲的年紀,一身新衣裳,怎么看都不像莊稼人,倒像是逃難出來的讀書人。
要是說之前的殺人是為了“公事”,那這一回,純粹就是為了“撒氣”。
駐扎在承德的憲兵,日子過得跟高壓鍋似的。
外頭有抗日武裝盯著,里頭有森嚴的等級壓著,還得忍受那漫長的想家和孤單。
對于這幫手里握著生殺大權的大兵來說,暴力成了唯一的宣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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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底下的兵對那個新娘起了歪心思。
作為當頭的,島津完全有權喝止。
可他偏不。
他心里的算盤打得噼里啪啦響:讓弟兄們“樂呵”一下,能提振士氣;至于那兩個中國人的死活,壓根就不在他的賬本上。
緊接著,慘劇就這么上演了。
新郎被打得只剩半口氣,眼睜睜瞅著新娘遭了毒手。
事辦完了,又到了“打掃戰(zhàn)場”的時候。
就在這時候,島津做了一個決定:把殺人變成一場“教學觀摩”。
他指使老兵山田,用軍刀把新郎的腦袋砍了下來。
那顆頭顱滾出去好幾米,眼睛還瞪得溜圓。
接下來輪到新娘。
島津命令一個新兵蛋子用刺刀解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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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是一場現(xiàn)場考試。
在日軍那個畸形的邏輯里,不敢見血就不配當兵。
新兵手抖得跟篩糠似的,下不去手。
那新娘雖然被折磨得不成樣子,卻死命抓著刺刀不松手,血順著胳膊肘往下淌。
瞧見這場面,島津那股子“行家”的勁頭上來了。
他嫌新兵笨手笨腳丟人現(xiàn)眼,親自上去做示范。
拔刀,揮砍。
第一刀削斷下巴,后兩刀斬斷脖頸。
動作干脆利落,沒有半點猶豫。
那一刻,島津酉二郎覺著自己是個一等一的優(yōu)秀軍人。
果斷、冷酷、手藝精湛。
他壓根沒意識到,那對小夫妻臨死前那充滿愛意又絕望的眼神,已經(jīng)像釘子一樣楔進了他的潛意識深處,成了他后半輩子怎么拔都拔不掉的一根毒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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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岔路口,是在1955年回國之后。
這時候的他,已經(jīng)在撫順戰(zhàn)犯管理所接受了十年的改造。
這十年間,中國政府對他干了一件最“狠”的事:把他自己寫的日記甩到了他臉上。
那些他曾經(jīng)拿來炫耀的“赫赫戰(zhàn)功”,如今變成了審判他的鐵證。
每一個字,都在指著鼻子罵他曾經(jīng)是個什么樣的畜生。
回到日本,世道變了。
不少人選擇把爛事爛在肚子里,甚至還有人把他捧成“受了委屈”的歸國英雄。
只要他閉上嘴,完全可以作為一個普普通通的老頭子,安安穩(wěn)穩(wěn)地過完下半輩子。
但他選了另一條道:張嘴說話。
這筆買賣的代價太大了。
張嘴就意味著背叛昔日的戰(zhàn)友,意味著要被右翼勢力圍攻,意味著要在后半生不停地把傷口撕開給別人看。
可他還是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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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日記整理出書,跑遍日本各地演講,甚至在大庭廣眾之下下跪磕頭。
他一遍又一遍地提起那對新婚夫婦,說那是他“最沒法原諒自己的罪孽”。
圖什么呢?
就因為在撫順的那十年,讓他重新找回了當“人”的感覺。
當他從“日本憲兵”變回“島津酉二郎”這個大活人時,他驚恐地發(fā)現(xiàn),自己背上的血債,這輩子都還不清。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當成一個活生生的標本,向世人展示戰(zhàn)爭是怎么把人變成惡鬼的。
他在日記里寫過這么一句話:“我的雙手沾滿了鮮血,罪不可赦,感謝中國給了我一條活路。”
這話聽著像是謝恩,其實是在給自己判刑。
那條“活路”,不是讓他茍且偷生,而是讓他用剩下的日子去贖罪。
想當年1944年2月20日的那個深夜,當他在密云縣的田地里,對著那個僅僅因為半夜耕地就被當成嫌疑人的農(nóng)民連砍五六刀的時候,他大概做夢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會為了這些破事痛哭流涕。
那個農(nóng)民臨死前憤怒的眼珠子,那對新婚夫婦絕望的目光,那個一聲不吭的行商倔強的臉龐,最后全都變成了審判他的法官。
硝煙散了,仗打完了,可對于島津酉二郎來說,心里的仗,打了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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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前半輩子證明了人性在體制面前是多么脆弱,一碰就碎;又用后半輩子證明了良知在廢墟里是多么頑強,死灰也能復燃。
這筆賬,太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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