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月23日訊 近日,成都金沙遺址博物館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因未按要求修建防空地下室,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處10萬元罰款,并責令限期修建防空地下室。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成都金沙遺址博物館在成都金沙遺址博物館項目建設過程中未按要求修建防空地下室,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成都市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條:“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不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對當事人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修建,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處以警告,責令限期修建,并處10萬元罰款。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成都金沙遺址博物館由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舉辦,屬于事業單位,經費來源為財政補助。負責成都金沙遺址博物館發展規劃的具體實施工作;承擔金沙遺址文物及藏品的研究、保護、修繕、展示工作;與國內外文博科研單位開展交流與合作。
據成都金沙遺址博物館官網,金沙遺址2001年2月在成都市區被發現,是公元前12世紀至公元前7世紀長江上游古代文明中心——古蜀王國的都邑,被評選為“2001年全國十大考古發現”,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首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與三星堆遺址共同入選《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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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成都金沙遺址博物館官網)
來源: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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