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田法院審結一起因吸煙引發森林火災的案件,被告人林某因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23日,被告人林某前往自家山場種植油茶樹苗。
勞作間隙,林某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燃香煙,抽完后將煙頭在地面劃擦兩下后丟棄繼續干活。沒徹底熄滅的煙頭火星,很快引燃了周邊雜灌,火勢借著風勢迅速向四周蔓延,造成山場森林火災。
發現火情后,林某立即打電話給家人和村干部等幫忙滅火,經過數小時的奮力撲救,大火才被撲滅。當日,公安民警在現場開展調查時,林某主動承認了自己因丟棄煙頭引發火災的罪行。
法院審理
大田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某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批,擅自野外用火,不慎引發森林火災,造成過火有林地面積117余畝,直接經濟損失12萬余元,其行為構成失火罪。鑒于林某具有自首情節、自愿認罪認罰、支付撲火工資,與被害人簽訂《生態修復補植協議書》等情節,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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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小的煙頭,足以毀掉一片綠色的森林。無論是生產勞作還是日常出行,大家都要繃緊森林防火這根弦,嚴格遵守野外用火規定,切莫因一時僥幸和疏忽而釀成大錯,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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