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 10 日,國際足聯官網顯示重慶銅梁龍轉會注冊禁令正式解除,這支剛沖上中超的升班馬終于擺脫引援束縛。但回溯風波源頭,爭議焦點始終圍繞 “繼承” 二字:已解散的重慶兩江競技的西班牙籍教練盧西亞諾,以銅梁龍是其 “體育繼承者” 為由追討欠薪,國際足聯因銅梁龍未及時舉證裁定支持訴求,并施加轉會禁令。
![]()
從事實層面看,這一判定存在明顯悖論。銅梁龍 2021 年 12 月由市體育局與銅梁區政府共建,以全運 U18 梯隊為班底組建,而兩江競技 2022 年 5 月才宣告解散 —— 新俱樂部成立早于舊俱樂部解散,且無股權、人員承接關系,何來 “繼承” 一說?更荒誕的是,糾紛處理中,銅梁龍因錯過 21 天上訴期喪失翻盤機會,重蹈遼寧鐵人曾避免的覆轍,暴露了俱樂部在國際規則應對上的稚嫩。
![]()
國際足聯的裁定并非完全無據,其核心依據是 “體育持續性原則”,即保護足球運動連貫性與從業者權益,避免俱樂部借解散逃避債務。在《球員身份與轉會條例》中,明確賦予欠薪球員追索權利,若俱樂部拖欠兩月以上薪資,球員可合法解約。從全球范圍看,這種規則設計確實遏制了 “跑路式解散”,保障了弱勢一方的利益。但原則的適用必須以事實為前提。銅梁龍與兩江競技的 “非繼承性” 早已明確:前者是政府主導的青訓成果延伸,后者是企業運營失敗的產物;前者 2023 年才通過中冠晉級職業聯賽,后者解散時其尚未進入中甲。國際足聯忽視主體獨立性,僅憑 “地域關聯” 和 “程序失誤” 就判定債務轉移,實質是將規則剛性凌駕于事實之上。正如媒體人苗原所言,這種 “連坐式處罰” 可能讓新俱樂部背上 “天文數字” 的歷史債務,陜西聯合此前因類似判定被迫繳納高額罰款的案例,更印證了規則適用的僵化。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