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問現代文明的核心是什么,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個人主義。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叢日云甚至認為,一切現代文明要素,如自由、民主、法治、有限政治、市場經濟等,都是從個人主義這個主干長出來的。
所謂個人主義,絕非日常語言里的自私自利、唯我獨尊,而是個人對群體的優先性——個人是目的,群體是手段。
古代,從來都沒有個人。比如,古羅馬和古代中國的基本單位是家庭,更準確地說是家族。家族里,對內,家長就是權威;對外,家長代表家族,只有家長具有法律人格。除了家長之外,其他人只是家族的一分子,必須服從家族的規矩和命令。
到了現代社會,這個關系被徹底顛倒了。個人先于集體,甚至優于集體。任何集體只是實現個人幸福的手段,而失去了對個人提要求的資格。
只有現代西方是以個人為基礎的文明,這也是西方文明異軍突起的核心原因,以至于亨廷頓說“在西方最被看重,在其他文明最不被看重,甚至是被仇視的,就是個人主義”。
那么,西方究竟是如何發展出個人主義的呢?
事實上,中世紀和現代早期西方就醞釀出了個人主義的四大支柱,而這四根支柱在其他古老文明中幾乎完全找不到。
宗教上的個人主義
![]()
▲加爾文
第一根支柱是新教。
西方的古希臘就有著個人主義的因子,特別是斯多葛學派的自然法理論,強調人人平等。但隨著基督教,特別是高度組織化、制度化的天主教興起后,個人被壓制了。
直到宗教改革的出現,改革家們以回歸初代教會的“復古”形式,開啟了新時代。特別是加爾文派,他帶來了宗教神學上的個人主義。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用了巨大的篇幅講新教徒應該如何自我定位、如何與他人相處。
他倡導“人人都是祭司”和“因信稱義”,因而每個人只要相信《圣經》就可以無須神父,也能單獨和上帝溝通,用自己的事業榮耀上帝。
這種信仰同時意味著:人人平等,是永恒的。單個的人是孤獨的、孤立的,甚至只能孤苦地面對上帝。“靈魂得救”這件最重要的事情,沒有人可以幫忙,只有自己硬扛。
宗教上的個人主義承認了每個人人格上的獨立和平等。這就在超驗神學領域,為個人建起了一根支柱,使個體靈魂得以獨立。
哲學上的個人主義
![]()
▲《利維坦》的卷首圖
第二根支柱是唯名論哲學。
中世紀經院哲學曾經有一個長期爭論——是共相,也就是集合名詞優先,還是殊相,也就是具體事物優先。以花為例,唯實論認為,抽象的花優先于一朵朵具體的花。唯名論,則恰恰相反。
最終,唯名論取得了勝利。思想家們都開始認為,世間萬事萬物只有個體是真實的,集體都是虛假的。集體不過是個名詞而已,沒有真實的東西與之對應。
最重要的唯名論繼者是霍布斯,他帶來了哲學和政治哲學上的個人主義。
在其代表作、也是現代政治哲學奠基之作《利維坦》一書中,霍布斯把唯名論的道理推廣到社會和政治領域,堅決主張只有一個個具體的人才是真實的,國家之所以成立是因為每個人交出了自然權利,以契約的形式組建而成的。這就是大名鼎鼎的社會契約論。
哲學和政治哲學上的個人主義承認每個人的自然權利是獨立和平等的,是優先于國家的。這就在思想和社會領域,為個人建起了一根支柱,使個人開始獨立于社會。
法律上的個人主義
![]()
▲點擊圖片,一鍵收藏好書
第三根支柱是法律上的個人權利建立。
個人主義得以成立的前提是,法律承認個體以主體的形式存在,也就是有血有肉的生物人被法律認定為法律人格,是社會的具體存在者。
比如,人要到18歲才有民事行為能力,指的就是人到了18歲就在法律上成年了,獨立了,有法律人格了。法律越是圍繞各種權利建立起來,人在法律主體這個層次上就越豐滿。比如物權、名譽權、自由權這些具體權利的建立,都是以人作為法權為前提而誕生的。
哈羅德·伯爾曼的法律思想史名著《法律與革命》一書中發現,各大古老文明里的法律基本上都是以義務為本位,只有西方從古羅馬、中世紀一路走來,發展出以權利(rights)為本位的法律體系。權利一旦成為法律的主旋律,人的獨立自主就會得到現實規則體系最好的保護。
法律上的個人主義使陌生人根據規則就可以有序且公平交往。這就是在社會行動領域,為個人建起了一根支柱,使個人間的交往成為可能。
經濟上的個人主義
![]()
▲油畫《幸福的攤販》
第四根支柱是市場經濟。
市場是天生的平等派,自然傾向于每個人的市場主體資格是一樣的。
這并不是說做生意的人天生喜歡鋤強扶弱,而是說做生意的人如果死守上下尊卑的傳統,吃虧的是自己。比如,一個雜貨店老板,明知買糖的孩子未滿18歲,會因為孩子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拒絕賣給他嗎?不會。只要交易不存在可預期的重大風險,生意人不會在乎那么多條條框框。
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在現代經濟學奠基之作《國富論》中率先清晰系統闡述出了個體間自由貿易的價值。
在市場經濟中,一個人的身份、地位都不重要,關鍵是把利益計算清楚,每個人都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和最終判斷者。于是,市場經濟越發達,人在其中就越是匿名的,人的身份就越沒用,人的獨立性就越高。
經濟上的個人主義使陌生人之間互通有無的交易行為成為可能——主觀上獨立自主,客觀上互相幫助。這就在日常生活領域,為個人建起了一根支柱,使陌生個體間的合作成為可能。
以上四根支柱連起來,從最內在靈魂到最外在交易行為,以個人為基本單位的世界就這樣建成了。
個人主義是現代文明的核心,也是西方崛起的原動力,更是未來中國轉型必然建立起來的的社會意識。為此誠摯推薦“讀懂個人主義四支柱”:《基督教教義》《利維坦》《法律與革命》《國富論》。
●約翰·加爾文《基督教教義》
本書為加爾文主義創始人約翰·加爾文的新教信條讀物,深刻影響西方世界近500年,也是新教神學最重要作品之一。
加爾文主義的創始人,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是教會史上極重要的神學家之一。他的思想不僅奠定了新教神學的框架,而且塑造了現代西方文化。他的傳世之作《基督教要義》可以說是新教加爾文主義的理論寶庫——盡管加爾文自己對本書的定位為“讓準神學生用來預備自己研讀圣經”。
經后世學界分析,正是這本“圣經入門讀物”,影響并塑造了現代資本主義精神,回應了馬克斯·韋伯的疑問。
●托馬斯·霍布斯《利維坦》
近代政治哲學的起點。政治哲學界有一句話私下里流傳很廣:大思想家都是讀大書讀出來的,而政治哲學里最容易讀出大思想家的一本書就是霍布斯的《利維坦》。
本書曾經被英國劍橋大學的教授推崇為英國最好的政治哲學著作。400多年來,這本書一直是西方政治學的必讀經典,是近代政治哲學中最重要、最具革命性和顛覆性、最富有話題性的一本著作。
跟傳統以道德為導向的政治哲學有極大區別,霍布斯告訴你,人的本性就是自私自利、貪婪兇惡、貪生怕死的,你不要妄圖改變人性,而是只能在這個基礎上建立一個國家。
這本書顛覆了當時傳統的神學觀念,提出“利己”的欲望是人性的本質,是人的自然權利。人為了擺脫自然狀態下“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彼此簽訂契約建立國家。
●哈佛大學教授哈羅德·J·伯爾曼《法律與革命》
上卷著重分析11世紀-13世紀,西方的法律傳統,如何從“教皇革命”中誕生,又如何在隨后的五次“非暴力革命”中逐漸完善。內容上全面覆蓋日耳曼習慣法、教會法、封建法、莊園法、商法、城市法和王室家法等西方法律的所有淵源。下卷則著重分析宗教改革對西方法律的影響。
在眾多論述西方法律傳統的專著中,伯爾曼著作最大特色是重視挖掘西方法律的信仰根基。在作者看來,只有從信仰的維度出發,諸如“法無民文規定不為罪”、“罪刑法定”等西方法律最核心的原則,才能被真正理解,也只有從信仰的維度理解,從能理解為何西方最終出現了英美普通法和德法大陸法兩套體系。
伯爾曼的這兩部巨著,不僅是法學界人士的必讀書,對于哲學、歷史學、社會學、宗教學、文化學等領域的讀者也會大有裨益。
●亞當·斯密《國富論》
本書為現代經濟學開山之作品。為古典經濟自由主義奠定了基礎,被譽為“推動世界歷史進程的十大著作之一”。迄今為止,人類的主流經濟學都是建立在《國富論》的基礎上的。這是一本劃時代的巨著。它論證了自由競爭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歷史必然性和優越性,指出了發展社會生產力的基本途徑、條件以及相關的基本政策。這一理論伴隨和指導著西方自由競爭資本主義風風雨雨發展了二百多年。
值得一提的是,本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郭大力、王亞南翻譯,高水平、高質量的翻譯使本書在同類書中脫穎而出,成為各大專院校相關專業師生和研究者采用最多的書。
以上四本書都是人類思想史上的經典巨著,既奠定了個人主義的四大支柱,又是相關領域的必讀之作。
點擊下方圖片,即可一鍵收藏。
![]()
添加:Leonardo2010317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