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6日電 題:征而不用、問而不理,意見征求要“真求”!
新華社記者覃星星、王楚然
歲末年初很多部門和單位紛紛開展意見征求活動,旨在開門納諫、集思廣益,提升工作質量。但在實際操作中,有些部門卻是“虛心接受,堅決不改”“有沒有意見是你的事,采不采納不關你的事”,導致意見征求淪為“走過場”。
記者調研發現,不少所謂的“征求”并非真求。有的讓把意見發至指定郵箱,但郵件卻長期處于“收件人未讀”狀態;有的搞“過濾式”征求,只找“自己人”,在封閉的小圈子內完成“意見統一”;有的是“甩鍋式”征求,表面問計于民,實則是為了萬一決策失誤,能用“已征求意見”為由推卸責任;還有的忙著“趕工期”,周五發通知、周六就反饋……
意見征求作為問計于民之舉,本是通過廣泛吸納社會各界的智慧與訴求,讓最終出臺的文件更科學合理、更符合實際,讓相關政策更好操作、更易落地,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卻走了樣。這種“走過場”式意見征集,不僅無助于科學決策,還會寒了民心,傷了基層治理的公信力。從根本上說,是一些部門和單位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作祟。
根治意見征求“征而不用、問而不理”的頑疾,要在“真”字上較真兒,通過強化制度剛性,把群眾滿意度作為重要標準,校準履職靶心,確保“真求意見、求真意見”。要在“實”字上用力,將意見征集、采納和落實情況納入政務公開,既增強公眾的參與感和獲得感,也倒逼征集者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還要加大督查力度,嚴肅查處把意見征求當“走過場”的敷衍行為。
拿出“聞過則喜”的胸襟、“知過不諱”的態度和“改過不憚”的執行力,認真傾聽、對待每一份聲音,意見征求工作才能成為匯聚民智、凝聚共識、優化治理的生動實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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