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很多人開始置辦走親訪友的禮品,各類禮盒開始熱銷。
近日,有網友發現在某網購平臺售賣的“百草味堅果大禮盒”,宣傳重達958克,但其中有660克是飲料,還有部分是餅干零食,算得上是真正堅果的核桃仁只有33克。
網友質疑:“現在的堅果禮包是能騙一個算一個嗎”?還有網友在評論區中表示,當禮盒中大部分內容都不是堅果時,商品還能叫“堅果大禮盒”嗎?并懷疑,這樣宣傳方式是否在有意誤導消費者。
![]()
但也有網友在評論區內表示,這款禮盒的價格僅30元左右,屬于“一分錢一分貨”,已經比較便宜,并表示“純堅果的”不止賣幾十塊錢。
在百草味官方旗艦店搜索到網友購買的同款產品發現,商品圖片中展現的是腰果、夏威夷果、核桃等堅果,該產品分擁有958克、1366克等多個重量檔位,在點開詳情小圖時,可以看到禮盒的具體內容,但商品名稱和主圖當中都未顯示含有飲料。
![]()
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品圖的下方,有“如出現套餐包含商品缺貨,我們將做出相應調整,采用同等價值的產品替代,具體請以收到的產品為準”的小字。
據現代快報,百草味官方旗艦店客服回應記者稱,該系列堅果大禮盒的確都含有百草味特色的飲品,會將網友的質疑記錄下來向上反饋。
這樣的宣傳方式是否合法?江蘇中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滕尚麗律師表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商家此種行為引人誤解可能涉嫌虛假宣傳。
“這種宣傳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商品以堅果為主,而實際堅果占比極低,屬于對商品成分和含量的引人誤解的宣傳。”
滕尚麗表示,商家這樣的宣傳行為可能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商家在宣傳中沒有全面、真實地告知消費者商品的具體成分和各成分的含量,尤其是堅果類產品的實際占比很低這一關鍵信息,導致消費者在不了解真實情況的前提下做出購買決策,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滕尚麗認為,消費者基于對“堅果大禮包”的認知(通常認為堅果是主要成分)購買該商品,而實際收到的商品與預期不符,商家的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承擔相應的責任,如退貨、退款或賠償損失等。
作為廣告主(商家),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虛假宣傳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可以依法對其進行處罰,如責令停止發布廣告、消除影響,并處以罰款等;同時,消費者也可以依據《廣告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商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來 源: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中國基金報、都市快報
責任編輯:王 淼
校 對:辛 云
值班主任:費 煜
值班編審:岳 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