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陷入退費糾紛的市民全女士氣憤地向媒體控訴:“真的刷新認知!我原來以為律師都是正義的象征,沒想到和強盜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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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中的兒子要為愛輟學
母親急忙找律師求助
事情還得從全女士那正在留學的兒子說起。
去年赴澳大利亞攻讀碩士前,全女士的兒子結識了一位自稱“白富美”的女生,兩人感情迅速升溫。然而僅兩個月后,兒子便聯系全女士,稱女友家中突逢變故,急需30萬元償還債務。
警惕的全女士頓時心生疑慮:兒子不會遭遇情感詐騙了吧?于是,她拒絕了出資請求。不料這一決定竟激起兒子的強烈反應,他不僅揚言“不用你的錢,我自己打工還債”,更表示將提交退學申請,準備回國工作為女友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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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全女士焦急萬分。匆忙之中,她通過網絡找到位于上海南京西路的“申滬律師事務所”,希望查詢女方相關信息。
對此,律所告知她:“我們有法律專項服務,馬上派律師去澳洲,聯系學校、當地警方,讓孩子留在澳洲讀書,并且和那女孩分手!”
對此,律所的人告訴全女士,時間緊迫,他們可以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立即派遣律師前往澳大利亞,聯系學校與當地警方,確保孩子留在澳洲繼續學業,并促成其與女友分手。
這番承諾讓全女士非常滿意。盡管認為18萬元律師費(另需承擔律師赴澳差旅費)價格高昂,但她仍當即簽署合同并支付了費用。
萬萬沒想到
合同簽訂次日
兒子就自行乘機返回上海
得知消息后,崩潰的全女士懷著最后一線希望,攜律師前往機場接機,期盼律師能勸說兒子回心轉意。但兒子始終臉色難看,對家人與律師的態度十分冷淡。
數日后,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消息傳來:兒子在離澳前已辦妥退學手續,并已搬去與女友同住。
既然“維持學業”與“勸分手”兩大核心目標均未實現,全女士遂向律所提出退費。律所的答復卻令她愕然:合同明確約定,律師費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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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全女士難以接受的是,合同中還有“霸王條款”:若客戶單方面解除合同,不僅不退費,還需額外支付30%違約金。
對此,律所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已經沒要你30%違約金了。”——這意思是已經“手下留情”了?
經多次協商,律所最終表示僅可退還7至8萬元。
全女士困惑不解,他們就做了4件事:一次機場接機、一次派出所調解、發送幾條勸誡短信、調取一份女方戶籍資料。“這值10萬元嗎?”“真的跟強盜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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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收取十萬元的依據何在?
各項服務的具體收費標準又是什么?
面對質疑,律所表示:所有收費均依規執行,合同也經司法局審核。若存在問題,早被取締了。
然而,了解事件經過后
張玉霞律師大感疑惑:
“是我孤陋寡聞嗎?
律師竟還可勸分手?
這是‘分手大師’嗎?”
華東政法大學孫煜華老師
看完合同后也笑出了聲
表示該合同根本是無效的!
孫煜華指出,這份合同的本質是“保學業、勸分手”,并不屬于法律服務范疇,雙方存在“通謀虛偽表示”。
張玉霞律師也表示,通常而言,當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時,客戶提出解約,律所應按實際工作量結算費用。所謂“簽了合同就不退費”的條款,是顯失公平的格式條款。
此外,合同中“客戶自行協商、調解或和解的,律師費不退,客戶還需承擔30%違約金”的條款,不僅侵犯當事人的法定權利,也違反了律師服務收費規定:“律師不得利用專業優勢剝奪客戶的和解、調解的權利。”
目前,全女士尚未接受7-8萬元的退費方案,并已向上級司法行政部門投訴。
專家呼吁,司法行政機關應介入調查該律所存在的諸多問題,以重建法律服務的公信力。
來源:案件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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