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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員工工位上方被安裝一對一攝像頭,直到人事經理提醒才知道。圖/IC photo
“原來我已經被單獨‘監控’好幾天了。”
近日,《工人日報》報道了職場人士張女士的經歷。據報道,張女士曾在廣州一家科技公司任客服,“在因病拒絕公司安排的一次出差后,工位上方被安裝了‘一對一’的監控攝像頭。”直到人事經理提醒,她才知曉自己已被針對性監控多日。
在張女士的介紹中,攝像頭的畫面中只顯示自己工位情況,“無論是手機和電腦上的圖片、文字,還是自己的一舉一動,都被清晰地拍到了。”若其所言屬實,企業這種在工位上方安裝攝像頭,對員工進行一對一監控的做法,既侵犯了隱私,也是對員工尊嚴赤裸裸的踐踏。
一般而言,出于保障生產安全、規避經營風險等目的,很多企業會在辦公場所安裝攝像頭。但張女士遭遇的“一對一”監控,則完全突破了合理邊界。
當員工在工作崗位上的一舉一動都處在被監控的狀態時,與其說是對員工采取的管理措施,倒不如說是帶有懲戒意味的針對性施壓。這種針對個人監控的管理思維,丟了應有的管理邊界。
從法律層面看,民法典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同時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員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連手機和電腦上的內容都被攝像頭盯梢,涉事企業的做法,違背了程序正義,已然觸碰法律紅線。
近年來,“用軟件監控員工電腦”“給環衛工人佩戴定位工牌”等類似事件,屢屢引發輿論對公司管理邊界的討論。公司想對員工進行有效管理,這沒錯,但必須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一旦逾越合理邊界,對員工個人信息過度收集和處理,不但是一種管理上的偷懶,更是對員工人格尊嚴的漠視。
真正高效的管理,從來不是靠攝像頭“盯”出來的,法治社會,也不容企業胡作非為。
撰稿 / 流水(媒體人)
編輯 / 柯銳
校對 /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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