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張奇
為支持在浙江舉辦演唱會、音樂節(jié)等大型營業(yè)性演出活動,鼓勵全國唯一站、在浙江首演、巡演首站落地浙江,浙江省文旅廳近日印發(fā)文件,對符合標準的演出項目進行獎補。1月27日,浙江省文旅廳負責相關工作的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根據相關文件,符合標準的演出企業(yè)將獲得20萬元至100萬元的獎補,除寧波地區(qū)外的省內企業(yè)均可參與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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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公眾號“浙江文旅政務”)
1月21日,浙江省文旅廳在其官方賬號發(fā)布了《2026年度浙江省大型營業(yè)性演出獎補實施細則》,對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標準的演出項目進行獎補。其內容顯示,在浙江省內(不含寧波地區(qū))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演出企業(yè)均可自愿申報。獎補的項目除大型演唱會和大型音樂節(jié)外,還包括將浙江作為全國唯一一站、在浙江首演和巡演首站落地浙江的國內外一流演唱會,根據演出售票規(guī)模進行不同程度的獎補,獎金分為最高20萬元、最高30萬元、最高50萬元、最高80萬元等檔。其中,對于將浙江作為全國唯一一站、在浙江首演和巡演首站落地浙江的國內外一流演唱會項目,若累計售票總人數不低于10萬人次、售票收入規(guī)模不低于8000萬元,且省外觀眾占比超過7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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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獎補活動的具體標準(截圖自公眾號“浙江文旅政務”)
1月27日,浙江省文旅廳負責相關事項的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各演出企業(yè)可向所在地市相關部門了解并申報,申報日期截至2月2日,此前在所在地市獲得過類似獎補的項目,仍可繼續(xù)申報此次獎補。由于涉及財政補貼,因此寧波不參與此次省級的獎補活動。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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