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訊(全媒體記者蔣杰 通訊員閻嘯 黃鈺)“公司欠下的工資都已經付清了,這次的事情讓我受了教訓,以后不會再拖欠大家的辛苦錢了。”近日,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檢察院檢察官在實地走訪某建筑裝飾有限公司時,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劉某表示。
2023年7月至12月,劉某在承接奉化區某項目外墻保溫工程過程中,先后拖欠晁某等10名工人工資10.1萬元、石某等15名工人工資8.48萬余元,工人們多次催要未果。
2024年6月24日,在相關部門協調下,劉某簽署承諾書,明確表示在收到工程款后將第一時間支付工人工資。然而,150萬元工程款如期打入公司賬戶后,劉某卻將錢分三次轉至其關聯公司賬戶和個人賬戶,用于償還債務、日常開銷及材料采購。
工人再次催要時,劉某以種種理由搪塞,甚至在勞動保障部門多次聯系他時拒接電話、拒不到場。2024年12月,勞動保障部門下達限期支付指令,劉某仍置若罔聞。于是,勞動保障部門將劉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奉化區檢察院依法介入該案,會同公安機關聽取勞動保障部門情況介紹,圍繞劉某的行為是否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證據固定重點、資金去向核查等問題提出專業意見。
劉某被抓獲歸案后仍心存僥幸,辯稱工程款“用途靈活”“優先支付欠薪并非強制”。對此,檢察官結合資金流水、承諾書內容及法律規定,對其進行釋法說理,告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很快,劉某的態度發生轉變,于2025年1月一次性支付了拖欠的全部工資。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奉化區檢察院又發現,劉某及其公司在當地承接多個工程項目,部分班組存在結算周期長、賬目不清的問題,并查實除該案所涉人員外,劉某與其他班組之間尚有工資超時未結算、賬目未完全理順等問題,遂督促其妥善處理,并將情況反饋至屬地勞動保障部門,推動形成監管閉環。
2025年7月,奉化區檢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對劉某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日前,該院聯合勞動保障部門對案涉企業進行回訪核查時了解到,此前存在問題的賬目已全部理清,在冊工人的工資均已按期足額支付到位。
來源:檢察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