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7日,西安某刑場,22歲的藥家鑫換上了那件印著黑白條紋的T恤——據說是他最愛的款式,因為條紋像極了鋼琴鍵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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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曾是父母驕傲、老師眼中乖學生的西安音樂學院高材生,此刻腳鐐沉重,身后是荷槍實彈的警察。誰也不會想到,這個手握鋼琴十級證書的年輕人,會用一把水果刀,給另一個年輕生命畫上了血腥的句號。
而更讓人唏噓的是,直到臨刑前,他還試圖用一沓厚厚的"證明材料"換取生路,卻被被害人家屬冷冷懟回:"那都是垃圾"。
故事要從2010年10月20日的深夜說起。西北大學長安校區外的學府大道上,26歲的張妙剛結束麻辣燙店的工作,騎著自行車往家趕。
她是家里的頂梁柱,早早輟學打工補貼家用,上有年邁的父母,下有年幼的弟妹,和丈夫恩愛和睦,鄰里同事提起她都豎大拇指。可這天晚上,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讓這個勤勞善良的女人永遠停在了回家的路上。
"砰"的一聲巨響,藥家鑫駕駛的紅色雪佛蘭撞上了張妙的自行車。當時的藥家鑫剛和朋友聚會結束,開車時低頭扒拉唱片分了神,等反應過來已經撞上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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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車后,他看到張妙倒在地上呻吟,意識還很清醒,甚至試圖記住他的車牌號。這一幕讓藥家鑫瞬間慌了神——在他的成長字典里,"犯錯"是絕對不能出現的字眼。
藥家鑫的家境不算大富大貴,但父母對他的要求卻嚴苛到極致。父親是軍人出身,凡事追求完美,從小學琴的他只要彈錯一個音符,迎來的就是父親的責罵、母親的體罰,甚至會被關進沒有窗戶、漆黑一片的地下室。
十平米的幽閉空間,堆滿雜物,寂靜得能聽到自己的呼吸聲,這成了藥家鑫童年揮之不去的噩夢。久而久之,他形成了一種病態的認知:犯錯就會被懲罰,就會墜入黑暗。
所以當看到張妙可能記下自己信息時,藥家鑫的第一反應不是救人,而是"不能被發現"。他轉身回車里,翻出下午剛買的水果刀,朝著張妙連刺8刀。寒光閃過,鮮血染紅了路面,也徹底斬斷了兩個家庭的幸福。
法醫鑒定后證實,車禍只造成張妙骨折和關節脫位,真正致命的是那8處深可見骨的刀傷,尤其是刺破主動脈的致命一擊,讓她因失血過多休克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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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命案后,藥家鑫倉皇逃竄,卻在慌亂中又在郭杜南村撞上了兩個路人。這次他沒能僥幸逃脫,被熱心市民當場攔下,交警趕到后扣下了他的車,父母將他領回了家。
可藥家鑫對之前殺害張妙的事絕口不提,直到第二天交警再次問詢,父母察覺到不對勁反復追問,他才吐露了實情。2010年10月23日,在父母的陪同下,藥家鑫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案件偵查過程中,警方在藥家鑫的車墊上發現了大量血跡,這成為了關鍵證據。而藥家鑫在接受盤問時,說出的理由更是讓人瞠目結舌:"我看她像農村人,怕她難纏,沒完沒了地找我要錢,被父母知道就麻煩了。"
簡單的一句話,暴露了他內心的自私與冷漠,也讓人看到了極端教育下培養出的扭曲人格——既沒有面對錯誤的勇氣,也沒有對生命的敬畏。
2011年3月23日,藥家鑫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現場,藥家鑫表達了后悔之意,但他的辯護律師卻拋出了"激情殺人"的說法,試圖為他爭取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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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意外的是,律師還向法庭提交了13份藥家鑫在校期間的嘉獎證書,以及4份來自同學、親友的請愿書,聲稱這個年輕人本質不壞,只是一時糊涂,請求法官給她改過自新的機會。
面對這一沓厚厚的"求情材料",被害人家屬情緒激動。張妙的丈夫看著那些所謂的嘉獎和請愿書,語氣中滿是譏諷:"那都是垃圾!" 他明確表示,什么賠償都不要,只求法律能還妻子一個公道,讓兇手得到應有的懲罰。
是啊,對于失去親人的家庭來說,再多的榮譽證書、再深情的請愿,也換不回那個勤勞善良的妻子、那個孝順懂事的女兒。那些在藥家鑫家人眼中能證明"優秀"的材料,在受害者家屬看來,不過是蒼白又可笑的掩飾。
法庭經過審理認為,藥家鑫交通肇事后不僅不施救,反而為了掩蓋罪行故意殺人,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極深,情節特別惡劣。盡管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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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2日,西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45498.5元。
判決生效后,藥家鑫并未提出上訴,或許他也知道,自己犯下的罪孽無法饒恕。2011年6月7日,這個曾經的鋼琴才子走完了自己短暫而罪惡的一生。而張妙的家人,卻要在漫長的歲月里,承受失去親人的痛苦。
這起案件曾引發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有人惋惜藥家鑫的才華,有人譴責他的殘忍,也有人反思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無論如何,法律的底線不容觸碰,生命的尊嚴不容踐踏。
藥家鑫試圖用13份嘉獎和4份請愿書換取生路,殊不知,真正能決定一個人命運的,從來不是過去的榮譽,而是當下的選擇和對生命的敬畏。當他舉起水果刀的那一刻,就已經注定了自己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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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他視為"救命稻草"的材料,在生命的重量面前,確實輕如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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