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16萬名投資者收到一份“重磅炸彈”:70億元的保底分紅沒有了。
1月23日晚間,洋河股份發布公告修改分紅政策,分紅比例從“不低于70%”提高到“不低于100%”,但取消原“每年分紅不低于70億元”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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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發布公告修改分紅政策(網絡圖/雪球用戶)
投資者瞬間炸鍋了。1月26日,修改分紅規劃后的第一個交易日,洋河股份股價接近跌停,創2017年11月以來新低。
上市公司大幅度修改分紅規劃,到底合不合理?
分紅金額縮水超六成
1月23日晚間,洋河股份召開了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分紅回報規劃的預案》。
表面上看,分紅比例從“不低于70%”提高到“不低于100%”,但實際上去掉了關鍵的70億元保底。
這意味著,若實施分紅新規,洋河股份的實際分紅金額將大打折扣——從原承諾的70億元驟降至約21億—25億元,縮水超62%。
70億元的“豪橫”分紅保底,源自兩年前的一份承諾。
2024年1月,洋河股份官宣2024—2026年度分紅規劃,宣布未來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每年凈利潤拿出不低于70%用于分紅,重點是“每年分紅的金額不低于70億元”。
彼時,公司2023年凈利潤恰好是100.16億元,同比增長6.8%。如果利潤持續保持增長、70%分紅比率的情況下,70億元的保底分紅約束是沒有問題的。
只是事與愿違,2024年的70億元保底分紅洋河股份就完成得比較波折。當年其歸母凈利潤為66.73億元,同比下降33.37%,存在3.27億元缺口。最終,洋河動用歷史未分配利潤完成70億元保底分紅,分紅額占當期凈利潤的104.90%。
到了2025年,情況更加嚴峻了。
洋河股份同一時間發布的2025年業績預告顯示,預計實現歸母凈利潤21.16億—25.24億元,同比下降62.18%—68.30%。
如果按照70億元的分紅保底,不僅當年凈利潤會被全部分走,而且洋河股份需要“自掏腰包”至少45億元。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鄭志剛對中國新聞周刊解讀,過往中外資本市場中,因突發事件、業績下滑無法兌現分紅承諾的案例屢見不鮮;而洋河股份此次調整,正是因業績問題未能兌現原有分紅承諾,向市場傳遞了糟糕信號。
“監管層雖然鼓勵上市公司夯實分紅政策,讓投資者獲得實際回報,但核心前提是分紅政策保持穩定、具備可持續性。否則不僅會損害公司的公信力,還可能對公司甚至資本表現帶來反噬。”鄭志剛說道。
要知道,高比例分紅承諾,是上市公司吸引長期投資者(尤其是依賴股息的機構和個人)的核心因素之一。以洋河股份來說,2024年上半年因分紅承諾吸引增量資金,股東戶數一度出現持續增長,2024年三季度末達年內峰值19.79萬戶,相比年初增長了近10%。
對于投資者來說,保底分紅的承諾更像是一份“保險”,即便白酒低迷期公司股價波動,也給股東提供了高股息的保障。而今洋河股份大手筆修改分紅規劃,相當于單方面撕毀承諾,這也讓市場重新審視高股息策略。
1月26日,洋河股份股價跌9.85%,單日市值蒸發約92.7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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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的營收排名已從行業第三滑落至第五(資料圖)
洋河股份位于江蘇省宿遷市,素有“蘇酒老大”之稱,曾與茅臺和五糧液并稱“茅五洋”。2025年前三季度,洋河股份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180.90億元,同比下降34.26%;歸母凈利潤39.75億元,同比下降53.66%。其營收排名也就此從行業第三滑落至第五。
修改分紅合理嗎?
更重要的問題是,洋河股份在期內修改分紅承諾,是否合理合規。
上海申宜禾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海權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理論上,上市公司的利潤分配預案未經股東會決議,公司董事會可進行調整修改。如果利潤分配預案與實際經營情況明顯不符,或隱瞞真實經營情況進行虛假披露,誤導投資者,則屬于信息披露違規。
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則直言,洋河股份此次的分紅調整,屬于“形式合規,實質存疑”。公司將調整的觸發條件明確界定為內外部經營環境發生變化,也嚴格履行了董事會審議等相關流程,在形式上符合法定的操作要求。但此前做出的重大分紅承諾出現根本性轉變,這與監管層所倡導的分紅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導向存在深層次的矛盾。
變更的前提在于,上市公司應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義務和溝通程序。在多位受訪專家看來,洋河股份的投資者溝通做得并不算到位。
田利輝對中國新聞周刊指出,上市公司在調整分紅政策時,應當超越法律規定的披露底線,主動承擔更高標準的說明責任。具體來說,需做到四點:一是詳細闡述公司經營環境發生的實際變化,二是對政策調整給分紅金額帶來的影響進行量化測算,三是在決策前與中小投資者進行有效溝通,四是清晰說明留存未分配利潤的具體使用方向。
“在修改被市場視為具有契約性質的分紅承諾時,公司必須提前向市場發出充分預警。如果缺乏透明及時的溝通,將直接導致信任受損。”田利輝說道。
如今,信任危機已經造成。在投資平臺上,投資者對洋河股份的質詢,此起彼伏——
洋河股份為何在財務穩健的情況下,仍取消70億元保底分紅?要求披露調整原因及量化依據;不滿管理層隨意修改公告承諾的行為,質疑公告的法律效力;甚至有投資者提出“實物分紅”的替代方案,希望公司以產品抵分紅,既兌現承諾又去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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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投資者對洋河股份發起質詢(圖/深交所互動易)
另據中國新聞周刊獲悉,目前已有洋河股份的投資者向證監會發出關于洋河股份取消70億元分紅規劃違法違規的舉報信。
李海權指出,中小股東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要求監管介入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中小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上行使自己的權利,對利潤分配方案投出反對票;中小股東們還可以聯合起來以臨時提案的方式,要求公司修改分紅方案或補充披露信息。
1月26日,中國新聞周刊就此向洋河股份發去采訪函,未獲對方正面回復。
洋河股份此次分紅爭議,也為資本市場帶來了新的行業思考與價值探討。
鄭志剛指出,對于上市公司而言,分紅政策制定需秉持慎重原則,保持連貫性與可持續性,量力而行、量入為出,一旦承諾無法兌現,會向資本市場傳遞負面信號,嚴重打擊投資者信心,而資本市場的外溢效應又可能會反向對企業長期經營造成沖擊。
記者:于盛梅
編輯: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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