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千兒童孤身遭美國羈押 聯合國調查員表示擔憂
歐颯
聯合國3名人權問題特派調查員27日對孤身遭美國聯邦機構羈押的兒童境遇表示擔憂。他們說,美國聯邦政府終止為無陪伴的移民兒童提供法律支持已近一年;數以千計兒童仍被羈押,無法獲得法律顧問協助,被迫獨自應對復雜的移民程序,這對他們的基本權利構成“嚴重侵害”。
聯合國以多家新聞媒體的報道為消息源說,遭羈押的兒童被關在沒有窗戶的牢房里,得不到足夠的醫療服務,長期與父母或監護人分離。
2025年1月至8月期間,這些孩子平均遭羈押時間從大約1個月延長至6個月,被送回家人或監護人身邊的比例從大約95%減少到45%。
3名調查員說:“持續有報告顯示,美國存在對無陪伴兒童實施非法驅逐的行為。”這些調查員一直就遭羈押兒童問題與美國政府溝通。
據報道,移民兒童被迫做出兩難選擇:要么接受2500美元現金補償選擇“自愿被遣返”;要么面臨無限期拘留,并在年滿18歲后被移交至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羈押。
這3名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委任的獨立調查員說,依據美國2008年頒布的《販賣人口受害者保護重新授權法》,處于聯邦羈押狀態的無陪伴兒童有權獲得法律顧問協助,且不應對其執行快速遣返,即未經法庭審理便實施驅逐。
然而,美國內政部于2025年2月18日下令非營利法律服務提供者停止對這一群體予以協助,還終止了向這些孩子的代理律師提供聯邦資金支持。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說,盡管美國內政部的做法在法庭上遭到質疑,但2.6萬名受影響的兒童中,很多人失去了法律顧問協助,并在有資格獲釋的情況下面臨遭強制驅逐的風險。
調查員認為,在所有涉及兒童的移民及避難程序中,均應保障符合兒童利益的司法程序。他們強調,兒童應有權就影響自身、父母或監護人狀況的相關決定獲得行政與司法救助,同時應采取措施避免可能對兒童權利造成不利影響的不當程序延誤。
調查員指出,“快速遣返程序僅應在符合兒童最大利益、且不妨礙任何正當程序保障的前提下進行”。(完)(新華社專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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