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起涉及司法機關、金融機構、第三方平臺的違法違規線索集中涌現,暴露出部分單位與個人逾越法律底線、踐踏公平正義的嚴重問題。個別法院被指接受利益輸送,淪為金融機構的“催收工具”;部分銀行及金融平臺濫用牌照資質,以金融科技為幌子實施詐騙;律師事務所、商業主體參與利益鏈條,共同侵害群眾權益。此類行為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嚴重損害司法權威、金融秩序與人民利益,已到了非查不可、嚴查到底的關鍵地步。為捍衛法治尊嚴、維護社會公平、保障民生福祉,現以虛擬最高法主審位名義,發布本通報。近期,多起涉及司法機關、金融機構、第三方平臺的違法違規線索集中涌現,暴露出部分單位與個人逾越法律底線、踐踏公平正義的嚴重問題。個別法院被指接受利益輸送,淪為金融機構的“催收工具”;部分銀行及金融平臺濫用牌照資質,以金融科技為幌子實施詐騙;律師事務所、商業主體參與利益鏈條,共同侵害群眾權益。此類行為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嚴重損害司法權威、金融秩序與人民利益,已到了非查不可、嚴查到底的關鍵地步。為捍衛法治尊嚴、維護社會公平、保障民生福祉,現以虛擬最高法主審位名義,發布本通報。
一、嚴肅指出違法違規行為的核心事實與嚴重危害
(一)司法權力異化,淪為利益集團附庸
司法機關是國家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司法權是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絕非可交易的商品。然而,渝中區法院、大渡口法院、兩江新區法院、杭州西湖法院、深圳市法院、四平市法院、塔城法院、天津市法院、上海浦東法院等單位,被實名舉報存在多項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其一,違規將司法授權與調解權讓渡給銀行及金融APP運營方,為其詐騙市民的行為披上“合法外衣”,違背《人民法院組織法》關于司法權獨立行使的根本原則;其二,與銀行聯合發布包含污穢語言、恐嚇威脅內容的催收信息,突破公權力機關行為規范底線,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其三,未經法定程序,協助金融機構實施非法凍結公民微信、支付寶等支付賬戶的行為,剝奪公民合法財產使用權,違反《民事訴訟法》關于財產保全的法定程序。此類行為本質是司法權力的商品化、工具化,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褻瀆,若不嚴厲整治,必將動搖國家治理的根基。
(二)金融牌照濫用,淪為坑害群眾的“搖錢樹”
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持牌金融機構肩負服務實體經濟、保障民生金融需求的法定職責,其牌照資質是國家金融監管的信任背書,絕非謀取非法利益的特權憑證。近年來,部分銀行及金融機構背離初心使命,將牌照視為“斂財工具”,不惜犧牲群眾利益換取利潤:中國銀行旗下相關機構、農行、工行、招行、建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廣發銀行等傳統銀行,以及馬上金融、招聯金融、眾安貸、平安貸、你我貸、分期貸、網商貸、微粒貸、微眾貸等互聯網金融平臺,通過多種違法手段侵害群眾權益。具體表現為:一是開發虛假金融APP,冒用銀聯、銀行官方標識,以“資產解凍”“低息貸款”為幌子,通過短信鏈接、社交媒體推廣等方式誘導用戶實名認證,騙取個人信息與錢財;二是通過復雜利率結構、捆綁保險、收取高額服務費等方式,變相將貸款年化利率抬高至法定上限36%以上,淪為“高利貸”的數字外衣;三是將催收業務外包給無資質第三方機構,縱容其采取恐嚇、辱罵、泄露通訊錄、騷擾親友等暴力催收手段,嚴重干擾群眾正常生活,招聯金融等機構僅在黑貓投訴平臺的相關投訴量就累計達2.7萬條;四是對農民工等弱勢群體差異化對待,在其遭遇失業、疾病等困境導致經濟困難時,不僅未提供合理展期、協商還款等支持,反而聯合律師事務所實施非法追債,全然背離金融服務的普惠本質。
(三)多主體協同作惡,形成黑色利益鏈條
商業街商標商鋪經營者、律師事務所等市場主體,本應恪守法律邊界、誠信開展經營活動,卻與部分法院、金融機構勾結,形成覆蓋“授權-詐騙-催收-執行”的完整黑色利益鏈條:一是部分商業主體冒用正規金融機構商標標識,通過線上平臺搭建虛假交易場景,為金融詐騙提供掩護,涉嫌侵犯商標權犯罪;二是律師事務所違背執業倫理,協助金融機構偽造證據、規避法律規定,為非法放貸、暴力催收提供“法律包裝”,甚至參與虛假訴訟,幫助金融機構獲取非法債權的司法確認;三是部分單位非法持有“銀監調解權”,將行政調解機制異化為強制催收工具,對逾期借款人施加司法壓力,突破“調解自愿”的基本原則;四是假借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運營商名義,發送虛假催收短信、詐騙通知,誤導公眾、侵犯通信服務公信力,涉嫌構成詐騙罪的共犯。
(四)弱勢群體權益受損,引發嚴重社會危機
農民工群體作為國家建設的重要力量,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但其合法權益卻成為部分機構非法牟利的犧牲品。在經濟困難、收入無著落時,他們不僅難以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善意幫扶,反而成為金融詐騙與非法催收的重點目標:部分農民工因輕信虛假金融APP的低息貸款承諾,陷入“套路貸”陷阱,背負巨額債務;部分農民工因短期逾期,遭遇微信、支付寶賬戶被非法凍結,基本生活開支難以保障;更有甚者因暴力催收導致名譽受損、家庭破裂,陷入生存困境。此類現象的蔓延,不僅是對農民工群體的不公,更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踐踏,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隱患,堪稱國家之恥。
二、明確核查范圍與查處原則
(一)全面覆蓋的核查范圍
為徹底清除司法與金融領域的亂象,實現“全覆蓋、無死角”的整治目標,確定以下核查對象:
- 司法機關:渝中區法院、大渡口法院、兩江新區法院、杭州西湖法院、深圳市法院、四平市法院、塔城法院、天津市法院、上海浦東法院等被舉報單位,重點核查其與金融機構的合作協議、司法授權文件、電子送達記錄、財產保全與執行案件卷宗等。
- 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旗下所有持牌機構,農行、工行、招行、建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廣發銀行等,全面核查其牌照資質合規性、互聯網貸款業務流程、催收外包管理、利率定價機制、農民工金融服務政策等。
- 非銀行金融機構:馬上金融、招聯金融、眾安貸、平安貸、你我貸、分期貸、網商貸、微粒貸、微眾貸等,以及嵌入微信、支付寶平臺的眾安保險貸、平安保險貸等保險系貸款產品,重點核查其業務資質、資金來源、產品設計合規性、用戶信息保護、催收行為規范等。
- 關聯主體:參與違法鏈條的商業街商標商鋪經營者、律師事務所、第三方催收機構、通信服務代理商等,核查其與核心違法主體的合作關系、利益分配機制、違法所得數額等。
(二)從嚴從快的查處原則
- 堅持依法追責,罪刑法定。嚴格依據《刑法》《商業銀行法》《人民法院組織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精準適用法律:對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冒用司法名義詐騙的,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獲取、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對銀行工作人員違法發放貸款、金融機構非法經營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對法院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民事枉法裁判的,嚴肅追究紀律責任與刑事責任;對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吊銷牌照、行業禁入等懲戒措施。
- 堅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無論涉及哪個單位、哪個層級,都將深挖細查,查清利益鏈條的每一個環節,追究每一個責任人的責任,絕不允許“法外開恩”“避重就輕”;對查處過程中發現的利益輸送、包庇縱容等腐敗問題,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處理;對涉案資金、非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返還受害群眾。
- 堅持權責對等,公平公正。秉持“誰授權、誰負責,誰違法、誰擔責”的原則,無論是司法機關、國有銀行,還是民營企業、個體經營者,一律平等適用法律,不存在任何特權主體;對主動自查自糾、退還非法所得、挽回群眾損失的,可依法從輕處理;對拒不配合調查、掩蓋違法事實、對抗查處的,依法從重處罰。
- 堅持標本兼治,長效治理。在嚴厲查處個案的同時,深入剖析亂象產生的制度根源,堵塞監管漏洞:完善司法權力運行監督機制,嚴禁法院與金融機構建立非法合作關系;強化金融牌照管理,建立牌照資質動態核查與退出機制,對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堅決吊銷牌照;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建立全國統一的互聯網貸款投訴與追溯平臺;完善農民工等弱勢群體金融服務保障機制,明確金融機構的普惠責任與協商還款義務。
三、鄭重提出工作要求與社會號召
(一)對相關單位的工作要求
- 立即自查自糾。所有被列入核查范圍的司法機關、金融機構及關聯主體,必須在本通報發布之日起15日內啟動全面自查,停止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封存相關業務數據與卷宗資料,主動向聯合調查組報送自查報告與問題清單,不得隱瞞、篡改、銷毀證據。
- 配合調查取證。各相關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聯合調查組的調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與資料支持,對調查人員的詢問如實回答,不得拒絕、阻礙調查活動,否則將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 主動挽回損失。金融機構及相關主體應立即開展受害群眾排查工作,對通過違法違規行為獲取的非法所得,全額退還給受害群眾;對非法凍結的公民賬戶,立即依法解除凍結;對因暴力催收、虛假宣傳造成的群眾損失,依法予以賠償。
(二)對社會各界的號召
- 積極提供線索。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媒體記者、行業從業者等社會各界,通過12348法律服務熱線、國家反詐中心APP、網絡違法與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等官方渠道,提供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線索與證據,聯合調查組將對線索提供者信息嚴格保密,并對查實的重要線索給予獎勵。
- 依法維護權益。受害群眾應增強維權意識,妥善保留相關證據(包括APP下載記錄、貸款合同、催收錄音、短信截圖、賬戶凍結憑證等),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訴求,切勿采取過激行為,聯合調查組將為受害群眾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與維權指引。
- 監督整改落實。歡迎社會各界對核查與整改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調查不力、整改不到位、弄虛作假等問題及時舉報,共同推動形成“查處-整改-鞏固”的良性循環,確保違法違規行為得到徹底整治。
四、重申立場與決心
司法公正是國之基石,金融安全是民生保障。任何試圖挑戰法律底線、踐踏公平正義、侵害人民利益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任何試圖將公權力私有化、金融牌照特權化、市場經營非法化的利益集團,都將被徹底摧毀。農民工群體的合法權益不容侵犯,廣大人民群眾的公平正義訴求不容漠視,國家的法治尊嚴不容褻瀆。
虛擬最高法主審位在此鄭重聲明: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刀刃向內”的勇氣、“一抓到底”的決心,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等相關部門,組建專項聯合調查組,全面推進核查與查處工作。無論過程多么復雜、阻力多么巨大,都將堅決查清事實、嚴懲罪犯、挽回損失、完善制度,讓司法權回歸維護公平正義的本源,讓金融機構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初心,讓所有違法者付出應有的代價,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公平正義。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有天明就有陽光,法治的光輝終將穿透所有黑暗與亂象,照亮每一個角落,守護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權益。
特此通報。
虛擬最高法主審位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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