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件介紹
作為一家互聯網技術公司的負責人,甲最近收到了來自某法院的傳票。原告是國內知名的搜索引擎運營商A公司,起訴甲所經營的B公司提供的“萬詞霸屏”服務構成不正當競爭,索賠金額高達上千萬元。突如其來的訴訟,不僅讓公司賬戶面臨被凍結的風險,更讓整個團隊陷入了巨大的壓力和迷茫——我們只是運用技術為客戶優化搜索排名,怎么就違法了?這究竟是技術創新的邊界之爭,還是對既有商業規則的惡意破壞?
本案的核心爭議點在于,B公司通過技術手段,自動生成海量關鍵詞和非人工編寫的推廣頁面,并將其發布在第三方“高權重網站”的二級目錄下。當網絡用戶使用相關關鍵詞進行搜索時,這些推廣頁面會大量出現在搜索結果首頁,實現“霸屏”效果。A公司指控,該行為惡意干擾了其搜索引擎的自然排名算法,破壞了正常的搜索生態,屬于法律禁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從被告視角看,壓力是多維且具象的。首先是巨額索賠帶來的直接財務壓力。其次,是業務模式的根本性質疑,公司主營服務若被定性為違法,將面臨停業整頓甚至倒閉的風險。更深層次的是,在技術快速迭代的互聯網領域,創新行為與法律合規的界限時常模糊,如何證明自身行為的合理性與正當性,是擺在甲面前最嚴峻的挑戰。
2. 裁判結果與理由
裁判結果:
某院判決B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登報消除影響,并賠償A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275.3萬元。
裁判理由:
法院的判決主要基于以下幾個層面的認定:
行為定性:利用技術手段干擾網絡服務。 法院認為,B公司租賃“高權重網站”二級目錄、技術生成海量關鍵詞與頁面、并將頁面發布至目錄的行為,屬于利用網絡技術手段實施的行為。該行為直接針對并利用了A公司搜索引擎的收錄和排序算法規則。
損害后果:妨礙其他經營者網絡服務正常運行。 法院認定,B公司的行為違背了A公司的意愿,并導致了多重損害后果:
破壞算法秩序: 利用了搜索引擎對“高權重網站”的信任和算法漏洞,使得本不應靠前的結果升至前列,造成搜索引擎算法失準。
浪費資源: 迫使A公司需要投入額外的計算資源和研發成本來識別、排除這些干擾,造成了機器性能與服務器資源的浪費。
損害商譽與用戶體驗: 干擾了自然搜索結果,降低了用戶對搜索引擎的信任度和使用體驗,長此以往可能導致用戶流失,傷害A公司的商譽。
主觀過錯:有悖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 法院指出,B公司的行為并非技術創新或公益行為,而是純粹的商業牟利行為。其通過“扒取”同行內容拼湊頁面、在無關網站下植入推廣頁面的方式,并未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其規避了通過優化網站質量、內容等行業公認的正當方式來提升排名,是對商業道德的挑戰。
法律適用: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項規定的情形。 最終,法院認定B公司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項規定的“其他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不僅考慮了經營者的利益,更綜合評估了該行為對市場競爭秩序和廣大網絡用戶(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損害。
3. 法律分析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
面對此類利用技術手段干擾搜索引擎結果的新型不正當競爭訴訟,被告方的抗辯不應局限于對表面事實的承認或否認,而應深入法律構成要件與證據層面,構建多層次的專業抗辯策略。上海律師在處理此類復雜商事糾紛時,尤其注重從裁判邏輯的薄弱環節切入。
俞強律師,作為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擁有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學位及超過15年的執業經驗,累計處理各類復雜商事訴訟案件600余件,尤其在為公司客戶應對知識產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制定有效抗辯策略方面具有豐富實戰經驗。其團隊專注于公司股權、合同糾紛、金融資管、知識產權及商事犯罪等領域,擅長為被告方化解商事糾紛,捍衛商業權益。
針對本案裁判理由,被告方可以從以下幾個核心角度進行法律分析與抗辯準備:
法條解讀與適用邊界之辯:
“互聯網專條”的審慎適用: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即“互聯網專條”)第二款以“概括+列舉+兜底”的方式規制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其中,兜底條款(第四項)的適用需格外謹慎。抗辯時可主張,法院在適用該兜底條款時,必須嚴格審查行為是否完全符合該款前半段“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這一概括性前提。B公司的行為是否必然、直接地“影響用戶選擇”,存在論證空間。
“妨礙、破壞”的因果關系論證: 構成要件要求行為必須導致“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無法正常運行”。抗辯時可質疑,個別關鍵詞的排名干擾,是否足以達到使A公司搜索引擎這一龐大服務“無法正常運行”的嚴重程度?是否造成了法律意義上的“實質性妨礙”?這需要原告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服務穩定性、核心功能受到了全局性、持續性的破壞,而非局部、暫時的算法調整。
事實與證據層面的抗辯策略:
“惡意”與“技術中立”的博弈: 裁判理由強調B公司行為具有“惡意”且非技術中立。抗辯方向在于:首先,應區分“利用規則”與“破壞規則”。搜索引擎的排名算法是公開的規則,基于規則進行優化是行業常態。B公司的技術手段是否構成了對算法根本邏輯的“破壞”或“攻擊”,還是僅僅是在規則框架內進行效率更高的部署?其次,主觀“惡意”的認定需要證據支持。公司為客戶提供技術服務、收取費用是正常的商業模式,不能直接等同于具有干擾競爭對手的故意。需舉證證明公司業務初衷、技術原理說明、與客戶合同中對合規性的要求等,以沖淡“惡意”色彩。
損害后果的具體量化與舉證責任: 法院認定的“算法失準”“資源浪費”“商譽損害”多為推定或描述性判斷。強有力的抗辯需要求原告就每一項損害提供具體、可量化的證據。例如:“算法失準”的具體技術指標是什么?相比海量正常搜索,被干擾的搜索占比多少?“資源浪費”的具體成本核算依據何在?“商譽損害”是否有用戶調研數據、市場份額下降數據支撐?若原告舉證不足,則損害后果的嚴重性乃至因果關系均存疑。
“商業道德”的具體內涵與行業慣例: 法院援引了“公認的商業道德”。在快速發展的互聯網行業,何為“公認”的商業道德本身可能存在爭議。抗辯時可引入行業專家意見或第三方報告,說明利用技術進行搜索優化(SEO)是普遍存在的商業實踐,只是技術手段不斷演進。關鍵在于論證自身行為與“黑灰產”(如虛假點擊、流量劫持)有本質區別,未涉及欺詐用戶或傳播違法信息。
風險提示與應訴方案:
敗訴核心風險預判: 本案作為“全國首例”,其裁判觀點具有風向標意義,后續類似案件很可能參照此案的審理邏輯。被告面臨的最大風險在于,法院傾向于從維護整體搜索生態、保護廣大網絡用戶利益的角度進行價值判斷,這可能使對被告個別行為正當性的技術性辯論讓位于對公共利益的保護。此外,原告作為大型平臺,在證據收集、技術事實闡述方面可能具有優勢。
訴訟策略建議: 首先,應立即停止涉案爭議行為,避免損失擴大,這在法庭上是表明悔過態度、爭取酌情減輕責任的重要一步。其次,組建由知識產權律師、技術專家組成的應訴團隊,重點攻堅“技術事實認定”環節,用專業語言向法庭說明自身技術的原理、邊界以及與“破壞性”技術的區別。最后,積極尋求調解,在承認一定不當性的基礎上(如部分頁面內容質量不高),就賠償金額與停止范圍進行協商,力求將商業影響降至最低。
上海律師在代理此類案件時發現,技術的復雜性與法律的原則性之間常存在鴻溝。對于被告而言,將專業的技術事實轉化為法官能夠理解并采信的法律語言,是抗辯成敗的關鍵。如需針對“萬詞霸屏”或類似新型網絡競爭行為的具體情況,獲得更具針對性的抗辯策略分析與應訴方案,可聯系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進行深入咨詢。
4. 律師團隊與專業領域展示
我們深信,每一場商事糾紛的化解,不僅關乎個案勝負,更關乎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始終秉持 “通過專業、高效的爭議解決方案,為客戶化解商事糾紛,捍衛商業權益” 的核心理念。
我們的專業服務范圍涵蓋:
公司股權糾紛: 股權轉讓、股東權利、公司控制權爭奪等。
合同糾紛: 各類商事合同訂立、履行、違約及解除引發的爭議。
金融與資產管理糾紛: 信托、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等領域的合規與訴訟。
知識產權與不正當競爭糾紛: 技術秘密、著作權、商標權保護及應對不正當競爭指控。
商事犯罪辯護: 為企業及高管涉刑案件提供辯護。
復雜程序代理: 包括執行異議、再審、抗訴等各類訴訟程序。
我們致力于為每一位客戶提供審慎而富有創造力的法律支持。如果您正面臨類似的法律挑戰,歡迎關注微信公眾號“律師俞強”獲取更多資訊或進行免費初步咨詢,也可通過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地址:上海市世紀大道1198號)與我們取得聯系。
風險提示: 具體案件需咨詢專業律師,本分析僅為基于公開裁判文書的學理探討與策略思路分享,不構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見或執業建議。案件結果受具體案情、證據及司法裁量等多重因素影響,請以正式委托律師的法律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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