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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財經1月29日消息,據悉,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通過其金融部、投資管理部及交易與市場部發布指引,試圖厘清新興的代幣化證券類別監管邊界。
SEC在文件中定義:代幣化證券是指以加密資產形式呈現或代表的金融工具,其所有權記錄全部或部分通過一個或多個加密網絡維護,且屬于聯邦證券法對’證券’定義所列舉的范疇。
據SEC劃分,代幣化證券主要分為兩類:發行方主導的代幣化證券與第三方主導的證券。在第一類別中,發行方將區塊鏈直接整合至所有權記錄系統,使鏈上轉移代表實際證券轉讓。
SEC指出,以此方式發行的證券與傳統形式證券的唯一區別在于,發行方(或其代理機構)通過一個或多個加密網絡(即功能性鏈上數據庫記錄)維護股東名冊主檔案,而非依賴傳統的鏈外數據庫記錄。
SEC對第三方發行證券作出類比:即第三方托管標的證券并發行代幣化"權益憑證",該模式與其他托管安排類似,意味著現行法律同樣適用。SEC解釋稱:“在此模型下,加密資產代表持有者通過證券權益對標的證券的間接利益。證券權益的發行形式不影響聯邦證券法的適用。”
此外,還存在另一種第三方"合成型"安排:發行方將他人發行的證券代幣化,使持有者獲得標的證券的經濟風險敞口,但不賦予投票權等權益。SEC將此類資產稱為"掛鉤證券",包括某些類型的結構性票據與股權證券。基于證券的掉期交易也可能歸入此分類,這類提供合成風險敞口的衍生品通常對合約參與者適用更嚴格的資質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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