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體藏得太好,就算極度懷疑是誰殺的,也抓不了人。瀘州“花壇白骨案”在攝像頭普及的今天,兇手很難得逞。
1997年2月1日中午,陳某芬、楊某根二人把吳某萍騙至四川瀘州公交商城四樓一門市,將其殺害,并掩埋至天臺花壇。由于找不到吳某萍,陳某芬、楊某根二人一直逍遙法外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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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因天臺施工將花壇打碎,吳某萍骸骨才得以重見天日。2025年9月,陳某芬、楊某根二人認罪。
瀘州花壇白骨案,2名兇手差點外逃:
警方鎖定陳某芬后,全國戶籍系統(tǒng)竟查無此人,直到走訪她瀘縣老家時,借反詐宣傳閑聊,才從親哥口中得知她早已定居上海,還改名陳某雨。
陳某芬為徹底洗白身份,利用早年戶籍系統(tǒng)沒聯(lián)網(wǎng)的漏洞,多次偽造資料上戶,甚至在身份證號與他人重號后,直接說服對方修改號碼,讓自己的假身份變成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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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芬常年頻繁出境韓國,實則是為整容改貌,20多年后的樣貌與老照片判若兩人,警方翻遍上海戶籍檔案室的厚厚卷宗,才找到她的早年證件照,經(jīng)商城老員工辨認才最終確認身份。
這是一起朋友間借錢引發(fā)的兇殺案,類似的案件其實新聞媒體上多次報道過。此類兇殺案背后很可能藏著一種變態(tài)心理——有些被幫助者對于幫助過自己的人,由于無力償還債務或人情,會產(chǎn)生揮之不去的“負債心理”,這種心理導致其心理壓抑甚至變態(tài),于是用消滅幫助者或債主的方式,釋放心理壓力。
花壇白骨案的辦案人員說,嫌疑人主動接近景方聞所未聞,說明對方認為自己的身份洗白得天衣無縫,也有可能是在試探警方虛實。
陳某芬估計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28年前埋在商場花壇的骸骨會重見天日,也沒有想到自己費心掩埋的身份會被扒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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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年前她因為借了商場吳某萍4萬元無力償還,便起了歹心伙同刑滿釋放的前夫楊某根一起殺害了吳某萍。
后她利用戶籍系統(tǒng)尚未聯(lián)網(wǎng)的漏洞,多次修改戶籍信息,多次去韓國整容,搖身一變成了上海的陳某宇。
一般來說,罪犯不是對景方躲避不及,可是她卻在警抓捕時還氣焰囂張,始終不承認自己是陳某芬。
她以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在警方將她帶走調(diào)查時還振振有詞意圖掩蓋罪行,可在鐵證面前他們也是無從抵賴,最終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看了瀘州白骨案才知道,還有比羅大美的更慘的!這個案件和羅大美的案件如出一轍,交錯朋友,借給對方錢,還被對方殘忍S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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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個女主更慘,她的S骨28年后才重見天日!事情發(fā)生在1997年,女主帶著八歲的兒子在瀘州做服裝批發(fā)生意。
因為女主眼光敏銳,抓住了商機,她批發(fā)的羊毛衫生意非常火爆。在當時那個年代,身價就已經(jīng)過了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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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就發(fā)生在她借給了,商場同行夫妻倆四萬塊錢。
到了還錢日,這對夫妻因為經(jīng)營不當無力償還,就合謀慘害了女主,把她埋到了商場樓頂?shù)幕▔铩?/p>
因為沒有證據(jù),夫妻倆就逍遙法外了28年。沒有想到,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樓頂要重新裝修,把花壇拆了,女主終于得以沉冤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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