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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羨慕過
TVB港劇里“呼風喚雨”的大哥?
是否認為認個“大哥”
就能免受欺負、倍有面子?
殊不知,所謂的“大哥”,可能正虎視眈眈盯著你的零花錢、生活費,甚至誘導你走向犯罪邊緣……
姜某,綽號“冷哥”,在一所中學對面經營一家小吃店。他憑借曾經犯罪服刑的經歷,在校園周邊刻意營造出“混過社會、有地位”的形象,逐漸吸引了一些心智未熟的學生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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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姜某便以“大哥”自居,構建起一個以在校生為主的所謂“F6籃團”圈子,并通過微信群進行組織化管理。他以“入圈”為名,向學生收取188至200元不等的“圈費”,非法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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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春節、生日等節點,指使他人發通知,還以“孝敬大哥”為由索要紅包,單次春節加生日便斂財13560元。雖未使用暴力,但他借“坐過牢”的經歷暗示威懾,再憑借人員優勢制造心理壓力,讓學生被迫交錢。
然而,所有的“大哥”都有倒臺的一天。近日,經興化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犯尋釁滋事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姜某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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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處于人格形成與價值觀建立的關鍵時期,渴望認同、尋求歸屬感本屬正常,但務必警惕那些以“義氣”“保護”為名、行控制牟利之實的所謂“大哥”。
1.樹立正確價值觀。真正的偶像不是曾犯罪錯、以勢壓人者,而是那些正直、守法、對社會有貢獻的人。法律的尊嚴與人生的規則,遠比“江湖名聲”更值得敬畏。
2.學會識別與拒絕。若有人以“交錢入圈”“發紅包表忠心”等名義索取財物,應立即保持警惕。任何真正的友誼或保護都不會以金錢為門檻。
3.保留證據,勇敢求助。如已遭遇類似壓力,應妥善保存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證據,第一時間向家長、老師或學校反映,必要時立即報警。
青春從沒有 “保護傘” 為我們遮風擋雨,而在法治社會的晴空下,每個人都能成為自己的第一保護人。真正的關愛,從不是 “花錢買平安” 的僥幸,而是法律為盾、家校為翼的堅實守護。那些身陷囹圄的所謂 “大哥”,絕不該成為青春的追光方向。唯有心懷法治、腳踏實地、行有所止,才能在人生的賽道上走得更穩、更遠!
來源:興化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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