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跟著外婆一起長大,外婆最好。”這句來自孩子的真心話,成為檢察機關依法支持變更監護權的關鍵,一場聚焦監護保障與健康成長的守護行動就此展開。多多今年12歲,聰明、安靜,眼神里總帶著一絲與年齡不符的早熟。他的父母都患有一定程度智力障礙,生活勉強能夠自理,但無力承擔撫養責任。從出生起,給多多買奶粉尿布、送他上學、夜里掖被角的,都是年逾七旬的外婆吳某某。“學校要填監護人信息,我拿不出證明,辦醫保卡、銀行卡也需要監護人簽字。”可因為沒有法律上的監護權,外婆吳某某照顧多多始終有諸多不便。 ![]()
2025年6月,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接到線索后,民事檢察部門與未檢辦案組會商,一體化履職,分步開展辦案工作。檢察官們立即啟動社會調查。入戶走訪時,他們看到,盡管住房緊張,外公外婆仍特意騰出一間小屋給多多居住和學習。通過走訪鄰居和社區干部,核實多多父母長期不具備監護能力的實際情況。又聯系學校,了解到多年來接送上下學、開家長會、繳費等事務均由外婆承擔。
“法律要確認的是事實,但更要聽見孩子的心聲。”檢察官與多多聊天談心,在聽到他明確表達希望和外婆一起生活后,辦案方向更加明確。
民事檢察部門與未檢辦案組開展案件商議,一致認為,應依法分兩步推進:先通過特別程序宣告多多的父母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再支持起訴外婆吳某某申請變更監護權。兩個部門協同發力,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為原則,合力破解這個困擾祖孫多年的家事難題。
7月,考慮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監護權益的緊迫性,依托“普陀區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聯動機制”,檢察官主動與法院溝通,共同加快辦案節奏,同步依法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多多的父母進行民事行為能力鑒定。
9月,多多的外婆吳某某拿到了鑒定意見,結果顯示,多多的父母均患有精神發育遲滯,不具備履行監護職責的能力。吳某某隨后向法院起訴。10月,普陀區檢察院制發支持起訴意見書。11月,法院判決宣告吳某某的女兒、女婿均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但這還不夠。多多的祖父母同樣為第一順位監護人,為徹底厘清監護資格,檢察官又前往派出所調取多多祖父母的戶籍檔案,但因多多的奶奶已過世多年,戶籍系統無記錄,檢察官又幾經輾轉,找到塵封的紙質底檔,最終確認多多的祖父母均已離世,再無其他近親屬可擔任監護人。為全面評估吳阿婆的監護能力,檢察官還聯系了青少年事務中心,委托專業社工對外婆吳某某進行跟蹤觀察——從身體狀況、經濟來源、教育支持,到鄰里評價、照護細節,最終形成一份詳實的監護資格社會調查報告。
所有證據指向同一個結論:由吳阿婆擔任監護人,是對多多最有利的選擇。
2025年12月,檢察機關正式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訴書,協助吳阿婆提起變更監護權訴訟。2026年1月20日,普陀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普陀區檢察院依法出庭支持起訴,26日,法院宣判:撤銷多多父母的監護資格,指定外婆吳某某為其法定監護人。
自此以后,吳阿婆終于可以以“監護人”的身份,為外孫簽字、申請補助、規劃未來。
而檢察官的腳步仍未停歇。考慮到祖孫一家的實際困難,檢察機關同步啟動司法救助,并聯合團區委、區社工站共同為多多申請“追光小屋”項目,對多多一家的住所進行房屋改造,將家中擁擠的角落變成明亮的學習空間。新書桌、護眼燈、整齊的書架……多多第一次有了屬于自己的“學習角”。
這場歷時半年多的守護,不僅是法律程序的完成,更是一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的生動實踐。檢察機關通過跨部門協同辦案,以扎實的社會調查厘清事實,以接續的支持起訴推動問題解決,再以司法救助和社會協同織密保護網絡,把溫暖送到祖孫一家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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