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如廁產生的爭議,其實是關于“人之為人”的定義之爭:如今高度數字化、規范化的職場,還能不能為人留下主體性的空間?
據工人日報報道,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案件中,劉某一個月內11次長時間停留衛生間,單日最長達6小時21分鐘。法院審理認定,超出合理生理需求,屬變相曠工,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合法。同樣因如廁離崗被解雇,另一起案件的判決結果卻不同。李某值班時因腹痛如廁3分鐘,被法院判定為正常生理現象,公司違法解雇需賠償6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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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案例都引發熱議。對于前者,相當多的人站到了用人單位一邊。對于后者,網友卻紛紛批評公司不近情理、過于苛刻。
顯然,哪怕打工人容易共情打工人,還是是非分明。當行為明顯超出常識邊界、難以用正常生理需求解釋時,輿論并不會因為同為勞動者就無條件包容。而當員工合情合理地如廁,卻仍被機械化管理傷及基本權益時,公眾的反感與憤怒也同樣鮮明。
值得琢磨的是,為何如廁這件小事,卻總能引發關注?背后或許是打工人對職場與隱私、規章與尊嚴的反復確認。
如廁,對于職場來說,是一種暫時離崗;對于個體來說,卻是無法控制的“三急”。正因如此,它天然處在規章管理與人身尊嚴的交匯處——管得太松,容易被濫用;卡得太死,又可能讓人感到窒息。圍繞如廁產生的爭議,其實是關于“人之為人”的定義之爭:如今高度數字化、規范化的職場,還能不能為人留下主體性的空間?
過去圍繞如廁,用人單位和打工人的各種“明爭暗斗”并不少。據工人日報消息,有的用人單位設立計時廁所,有的上廁所前要寫申請表,有的上廁所要問領導拿鑰匙,還有的上大號要報備等等。這些新聞總是那么讓人不適,并不只是因為管理方式顯得刻薄、荒誕,更因為它們在無形中把本應屬于個人的生理與尊嚴,推到了被審視、被批準、被計量的位置,人已經被徹底“機器化”了。
但打工人并非不能“溝通”,而是反感那些脫離常識、無視具體情境的僵硬管理。當規則能夠與現實對齊、對生理需求保持起碼的理解與彈性,公眾并不會天然站在對立面。一旦制度被用來壓縮人的基本空間,哪怕只發生在“上廁所”這樣的小事上,也足以引發強烈反彈。
希望用人單位能夠從這種頻頻出現的熱搜中讀懂打工人的心聲,以及對尊嚴的敏感。所謂規范化管理,并不等同于事無巨細的管控;真正成熟的制度,恰恰應當在清晰規則之中保留必要的人性化空間,讓管理既有邊界,也有溫度,相信和打工人達成諒解并不會那么困難。
另外,屢屢出現的判例,則是值得肯定的進步。這些裁判正在通過一個個具體而微的案件,幫助厘清管理權限與勞動者權利的邊界。而在這種反復校準中,職場秩序得以更清晰,人與制度之間的張力,也有了更可預期的解決路徑,也許今后“如廁”的話題也就不至于再動輒被推上輿論風口了。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清波
編輯 尹曙光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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