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應急管理廳官網今天發布的《泉州南安“6·9”一般電力施工爆炸事故調查報告》顯示,經福建省人民政府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2025年6月9日晚發生在泉州市南安市水頭鎮下店村的一起致2人死亡爆炸事故是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報告指出,當晚22:30許,泉州市南安市水頭鎮下店村南安國際石材智慧產業園標準廠房項目(一期)供配電工程(開閉所新建工程),在非開挖水平定向鉆作業過程中,回拖電力套管束發生導向錯孔,導致現場燃氣管道破裂、泄漏,進而引發爆燃,造成2人死亡、6人受(燒)傷,一棟兩層半石頭與磚混結構自住民房倒塌、周邊房屋不同程度受損,直接經濟損失578.58萬元。
經調查認定,泉州南安國際石材智慧產業園標準廠房項目(一期)供配電工程(開閉所新建工程)“6·9”一般爆炸事故是一起因建設項目參建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缺失,設計單位無勘察資料開展建設工程設計,中標單位未履行招投標承諾,現場監督檢查不到位,專業分包單位違法違規再分包,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缺失,施工單位無施工資質、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無安全技術交底,違章野蠻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在燃氣泄漏擴散區域違規使用手機,建設單位履行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職責不到位,未委托工程監理,且不實行自我管理,燃氣管道保護各相關方施工現場監護不到位,屬地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而造成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調查組提出了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以及整改和防范措施。其中,泉州飛凡穿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實控人黃建彪等4人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泉州億興電力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負責人、經理鄭某東等19名有關公職人員被給予黨內、公司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等。福建省銀邦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3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被建議給予行政處罰。南安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南安市政府被責成作出深刻檢查。
(總臺記者 陳庚 吳燕敏)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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