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9號晚上,巴拿馬最高法院發了個公告,直接把長和集團在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的運營權給廢了。理由是“違反憲法”,但沒寫清楚到底哪條,也沒給緩沖期。合同明明簽了25年,2021年還按規矩自動續了22年,巴政府自己蓋過章、審計署也確認過,連運河局年報都寫著這倆港干了全運河四成的集裝箱活兒。
更奇怪的是,港口第二天就交給丹麥馬士基管了,不是巴政府自己接手。總統府嘴上說是“技術托管”,可沒說誰授權、管多久、依據哪條法律。WTO數據庫里翻遍了,都找不到類似案例——主權國家的特許經營權,轉手讓外國公司去管,連個正式文件影子都沒有。
法院判得特別快,從立案到終審不到三十天。正常同類案子要十四個月。審計署去年底交了個稅務報告,法院就拿它當導火索,可報告里說欠稅10億,國稅局公開數據卻顯示PPC一直按時交,法院也沒讓人當面說清楚。合同當年是國會批的,總統令簽的,完全合法。續約那會兒也沒走新招標,因為合同早寫好了“不反對就自動延”,巴最高法院自己2019年還判過這種條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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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這邊反應很穩,沒罵人也沒喊口號。1月30號外交部發言人只說“契約精神是國際經貿的基石”,2月2號換人再講,話更硬了一點:“裁決違背巴本國法律”,但還是沒提美國,也沒用“脅迫”這種詞。長和1月31號就去世界銀行旗下的ICSID申請仲裁,索賠35億,包括18億真金白銀投入和未來利潤測算,德勤做的模型,附件都交了。
海關悄悄加了三類巴拿馬水果的檢測項目;中遠海運停了和巴拿馬港口的數據互通;商務部沒制裁,但悄悄把巴拿馬放進“風險再評估名單”,這是內部預警,不對外公布。拉美開發銀行報告說,這事兒一出,整個拉美主權擔保項目的貸款成本一下子漲了0.27%。新加坡和阿聯酋的基金直接停掉拉美基建項目的盡調,轉頭去看中東和東南亞了。
馬士基接手第一周,運河集裝箱準班率掉了14%,因為新團隊根本沒權限進船閘協同系統。中遠海控馬上宣布加碼希臘到匈牙利的陸海快線,明顯是在分流貨源。WTO剛在1月30號判美國《通脹削減法》違規,一邊是主權國家撕合同,一邊是多邊機構卡單邊政策——規則到底聽誰的,現在真有點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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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憲法如果真要改,得先把特許經營權的司法審查邊界寫明白。不然下次誰還敢投?這事跟誰贏誰輸關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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