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曝光的湖北省襄陽市、宜昌市部分精神類定點醫療機構問題,暴露了精神病院騙保的“冰山一角”。
4日下午,國家醫保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立即集體約談精神疾病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并限期自查自糾,同時將精神類定點醫療機構作為今年專項飛行檢查的重點,對于自糾不到位、整改不徹底的醫療機構,將依法依規從重處理處罰。
這份名為《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對精神疾病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開展集體約談的通知》提出,為進一步加強精神疾病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含綜合醫院精神科,以下簡稱精神類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亂象,各省級醫保部門要于本周日前組織對轄區內所有精神類定點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
約談內容為宣講醫療保障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同時,以近期有關媒體曝光的湖北省襄陽市、宜昌市部分精神類定點醫療機構和以往醫保飛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為反面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強化精神類定點醫療機構合法合規使用醫保基金意識。
國家醫保局要求各省級醫保部門立即組織轄區內所有精神類定點醫療機構全面開展自查自糾。自查重點包括但不限于:誘導住院、虛假住院、虛構病情、虛構診療、偽造文書、違規收費等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通知明確,醫療機構須壓實主體責任及其主要負責人的管理責任,并于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糾,提交書面報告,并退還涉及違法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各省級醫保部門需在3月底前將自查自糾情況匯總上報國家醫保局。
第一財經記者從地方醫保部門和專家處采訪得知,精神病院騙保對于民眾來說有些“匪夷所思”,但在業內人士看來,精神病院涉嫌騙保的現象在全國,尤其是民營精神病院中具有普遍性。
近年來多地醫保部門就精神病院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進行了專項整治,但由于精神病院的特殊性,在監管時存在診療行為是否合規定性困難,付費機制特殊、處置風險高、地方顧慮較多等難點,醫保很難監管到位。
國家醫保局在通知中強調,2026年將把精神類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專項飛行檢查的重點對象。對存在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自查自糾不到位、整改不徹底的醫療機構,將依法依規從重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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