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媛,今年52歲,退休2年,每月有3200退休金,138平三居室住房。
年輕時,有過一段婚姻,僅僅維持5年,因前夫有婚外女人而離了。
離婚后,我居然發現自己懷孕了,母親勸我去醫院打掉,我不愿意。
為此我和母親吵了一架,誰知,有次在母親家里吃壞了東西,孩子沒了。
我曾懷疑是母親給我啥滑胎的食物,但沒有證據,不能隨便質問母親。
隨之,母親催促我相親,結婚,生娃,我就想自己咋這命不好。
小時候,我是家里最小的,還是個女兒,本該享受“團寵”,卻被各種欺負。
現在想來,母親跟《小巷人家》里的莊母有得一拼,吃飯從來都是跟我分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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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我不需要食物就能自己長大,她似乎也不需要吃點好的,穿點好的。
我的衣服都是兩個哥哥的衣服改版的,上初中才有第一件屬于自己的新衣服。
人生就是這樣,越不被父母寵著的子女,越想從父母那里得到溫暖親情。
我對母親的妥協,是從我上班開始,工資只留下每月的零花錢,其他全部上交。
等我結婚,母親卻說這錢她要繼續幫我保管,跟彩禮等其他錢一起存起來備用。
結婚三年我一直懷不上,前夫家著急,讓去大醫院檢查,我回家跟母親要我的錢。
母親居然不承認幫我保管過啥錢,還罵我白眼狼,惦記娘家的財產。
等到我跟前夫離婚,母親又對我各種虛假關心,只是我吃一塹長一智,不再相信她。
母親問我手里有多少存款,我說沒多少,母親讓我把房子過戶到娘家人名下,我說不行。
我這才真正清醒過來,母親對我這個女兒,有溫暖,也有索取,她在乎的是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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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的各種花樣相親,讓我徹底看清自己是娘家的“物品”,而非娘家的親人。
我把以前的老房子賣了,加上積蓄,在城南重新買套三居室電梯房,作為養老房。
母親再找借口讓我回家,給我介紹“老頭”,我都推說自己忙,沒時間。
一晃我50歲退休,母親喊我回家居住,陪伴她一起養老,說得各種美好。
等我回到娘家,看到客廳里有個跟母親歲數差不多的“叔叔”,我才明白真相。
母親一邊說女人老了,還是應該找個伴,一邊讓我多為娘家侄子們考慮。
兩個哥哥家的兒子,都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母親惦記我的房子。
最初跟我商量,我搬回家跟她一起居住,把我房子過戶給大侄子結婚用。
我不愿意,母親就勸我再找個老伴,要不跟人家搭伙過日子,要不就再婚。
真不知道在母親心里,我到底是什么?女兒?還是隨時能拿出來置換利益的“物件”。
沙發里的“叔叔”看我進來,眼睛就沒有離開過我身上,我喊他叔叔,他說自己才70歲。
母親小聲勸解我,說女人越大越不好找,我50歲出頭,就得找大十多歲的老頭。
那次我沒給母親臺階和臉面,而是跟母親說她老糊涂了,要找也是她自己找好了。
父親過世,母親也曾找過幾個搭伙老伴,只是在一起過一段時間就散伙了。
現在的母親根本不想找,她跟我說:女人老了,找誰都是給人家做保姆。
怎么為了我那套房,居然不怕女兒的后半生,在別讓家受苦受累,最終還沒人管我。
這就是母親典型的雙標,自己的利益不能被侵犯,女兒的未來她可以不管。
今年,母親又想重演以前的戲碼,只是,我早已打聽到事情的真相,還是惦記我的房。
按說快80歲的母親,咋就有這么多精力管閑事,踏實安心地過自己的晚年不好嗎?
我懶得回家看母親,也不想看她的各種戲碼表演,直接買票背包走人,出去轉轉。
看看外面的世界,獨居單身,沒有子女的女人,其實,在那里養老都是一樣的。
我想著再等等,實在不行,我就把自己的房子賣了,帶著存款浪跡天涯。
看到網上很多單身女性,在喜歡的地方長期旅居,感受不一樣的生活。
我雖然喜歡宅家,但為了不必要的麻煩和“親情騷擾”,我看看自己能否也那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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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在外面看看,或許還能在外面找份工作,既游玩了,還能養活自己。
母親給我再打電話,我直接說在外地,過年不回家了,順手給她發500紅包轉賬。
這么多年,我習慣被母親責罵,這次也不例外,母親看到紅包,果然打電話過來。
還是過去的“三件套”,先罵我白眼狼,再罵我這個女兒白養了,最后給我下通牒。
被母親套路過很多次,我早已不再跟她共情,既不同情母親不被嫂子們待見;
也不再共情母親一個人的晚年悲苦,凡事有因必有果,都說女兒是棉襖。
可母親非得把我這個件棉襖送人,我只能自己保護好自己,自己心疼自己了。
面對這么偏心的母親,作為女兒能做的,唯有遠離,離得越遠越清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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