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旅游推廣為幌子,虛構旅游服務項目,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被告人龐國柱等人成立空殼公司,抓住老年人識別能力較弱的特點,承諾宣傳大使、會員可以獲得高額宣傳費、推廣費,誘騙老年人簽訂合同充值成為會員,詐騙老年人財產,當老年人欲要求履行合同、支付約定的宣傳費及推廣費時,被告人龐國柱等人已經攜款潛逃。
案件詳情
被告人龐國柱在湖南省注冊成立了湖南捷和控股集體有限公司,后又在湖南、廣東、湖北注冊成立了十多家公司。2021年7月初,被告人龐國柱為了填補其在湖南、廣東、湖北公司的資金缺口,伙同魏某灼等人,于2021年7月13日在江西省永新縣注冊成立了沒有實體經營項目的湖南捷和控股集體有限公司永新縣分公司,并租賃永新縣禾川鎮建 設東路一商住樓二樓為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實際經營人均為被告人龐國柱。
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9月底,被告人龐國柱及魏某灼等人在江西省永新縣城中心廣場、三灣廣場、各住宅小區等地發放宣傳資料,以旅游推廣為幌子,虛構旅游服務項目,以宣傳大使、會員充值可得高額宣傳費、推廣費為誘餌,通過簽訂《會員合同書》、《宣傳大使協議書》、《補充協議》的方式,先后向35名老年人非法集資23.9萬元,除返還宣傳費、推廣費2.088萬元外,其他集資款均被龐國柱與魏某灼等人占有并攜款潛逃。
案件處理
永新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龐國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非法集資,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集資罪,依法應予懲處。且其實施對象均為老年人,未返還老年人相關經濟損失,可酌情從重處罰,遂以非法集資罪判處被告人龐國柱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案件警示
被告人龐國柱等人實施非法集資專門針對老年人,在此,提醒廣大老年朋友要增強金融風險防范意識,凡是涉及到錢財的問題,要多留心眼,多聽取子女建議,不要盲目投資。同時勸告子女要多關心、照顧老年父母,共同守護父母的養老錢,陪伴父母安享幸福晚年。
來源:青島市市南區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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