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姚娟 記者 嚴君臣)為了騙取保險金,張某貼了4500元的車衣,卻偽造22000元的質保卡。在一年間多次故意“碰瓷”制造對方全責的事故假象,先后騙取三家保險公司理賠款共計5萬多元。2月6日,現代快報記者從南通崇川法院了解到,被告人張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
2023年6月,張某母親貸款購買了一輛特斯拉轎車并投保,車輛交由張某使用。為了騙取保險金,張某先花4500元為車輛貼了車衣,卻指使他人偽造了價值22000元的品牌車衣電子質保卡,為后續虛報損失埋下伏筆。
從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的一年間,張某駕駛這輛特斯拉及母親名下的另一輛寶駿轎車,專挑他人變道、轉彎的時機,故意不避讓甚至加速碰撞,制造對方全責的交通事故假象,有時還刻意制造單方事故,以此損壞車輛。事故發生后,張某出示虛假高額車衣質保證明、偽造人身傷害證明、冒充第三方維修廠,通過這些手段夸大、虛報損失,先后騙取三家保險公司理賠款共計5559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多次騙取保險公司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考慮到張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當庭自愿認罪認罰,且已退還全部違法所得,法院依法對其從寬處理,最終判決:被告人張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
法官說法:
正當規則絕非違法牟利的“工具”,“變道讓直行”等交通規則的本意,在于厘清路權、明確駕駛義務,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其根本價值目標是“保障安全、暢通出行”。任何交通參與者的首要法定義務均是安全駕駛、避免事故。
本案中,張某將旨在劃分責任、定分止爭的規則,扭曲為精心算計、主動制造事故并以此索賠的“生意經”,更是在理賠環節精心偽造高價車衣證明等材料,形成了一條完整的騙保鏈條。其主觀上具有明確的非法占有目的,客觀上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完全背離了規則設立的初衷,逾越了合法行為的邊界,必然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評價。
此類“碰瓷”行為的危害遠不止于個案的經濟損失,行為人為了頻繁作案,必然在道路上主動尋找甚至制造碰撞機會,極大地增加了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與不可控風險,是對所有交通參與者生命財產安全的漠視與威脅。同時,其利用交警的責任認定、保險公司的快速理賠等社會信任機制實施欺詐,嚴重侵蝕社會誠信基石,擾亂事故處理與保險行業的正常秩序。
依法以詐騙罪嚴厲打擊此類犯罪,既維護了道路交通安全和保險行業秩序,也向社會傳遞了“任何鉆規則漏洞、謀非法之利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的鮮明導向,引導公眾敬畏規則、誠信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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