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北京2月6日訊(記者吳佳佳)2月6日,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就預制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公開征求意見,重點從食品安全和營養(yǎng)健康層面規(guī)范預制菜生產經營,明確預制菜的定義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使用、生產過程、營養(yǎng)品質、包裝、標簽標識、經營過程和產品指標等多方面要求,為預制菜行業(yè)發(fā)展劃定“硬杠杠”。
此次征求意見稿對預制菜作出了更明確的定義:預制菜肴是以一種或多種食用農產品及其制品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調味料等輔料,不添加防腐劑,經工業(yè)化預加工(如攪拌、腌制、滾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調味料包,需加熱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預包裝菜肴產品。
同時,征求意見稿清晰劃清預制菜的管理邊界:主食類食品(如速凍餃子、包子)、凈菜類食品(僅經清洗、切割的蔬菜)、即食類食品(如即食雞胸肉、即食沙拉)等,均不屬于本標準管理的預制菜范疇,避免概念混淆。
“預制菜是否含防腐劑”是公眾最為關切的問題之一。對此,征求意見稿態(tài)度鮮明,給消費者吃下“定心丸”:明確預制菜生產加工過程中不得添加防腐劑。
食品添加劑使用也迎來“瘦身”要求。征求意見稿明確,食品添加劑使用需遵循“非必要不添加”原則,并盡可能減少使用品種和使用量;同時規(guī)定,食品添加劑不應掩蓋食品腐敗變質以及食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不應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
此外,征求意見稿對預制菜保質期也作出規(guī)范:生產企業(yè)應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綜合考慮營養(yǎng)品質、原料屬性、生產工藝、貯運條件、包裝性能、消費方式和產品特點等因素,合理設定產品保質期,且保質期最長不應超過12個月(自生產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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