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以司法救助紓困境暖民心"新聞發布會,介紹人民法院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有關情況。
司法救助溫情的手,托住的是未成年人跌落的生活,重燃的是他們回歸正常生活的勇氣。為此,近年來人民法院在救助未成年人方面有許多創新舉措。 救助不僅是發放資金,更是"一次性救助"與"長期幫扶"的結合。如云南小麗,小燕父親被害,犯罪嫌疑人自殺,刑事案件被撤銷,二人提起民事訴訟尋求賠償,但因犯罪嫌疑人系成年人,不能讓其父母代為賠償。云南某法院在民事申訴審查程序中,啟動救助程序,向小麗,小燕發放司法救助金,同時,因小麗,小燕在案發后隨姑姑在浙江省生活,該院協調云南省婦聯與浙江省婦聯取得聯系,通過兩省相關單位共同發力,協調解決被救助未成年人異地入學難題,并提供專業心理疏導等幫扶措施,幫助其逐漸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狀態,體現了國家司法救助救急難,扶危困的重要功能。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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