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賽柏藍藥店 作者:酒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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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據天津市南開區醫保局公告,轄區內某連鎖藥店因“超量開藥”騙保行為被罰66.43萬元,并被責令退回醫保基金66.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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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定點醫藥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含“超量開藥”),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約談有關負責人;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處造成損失金額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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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個月,多藥店因“超量開藥”被罰
梳理發現,藥店因“超量開藥”這項醫保違規行為被處罰曝光的,案例不在少數。
1月21日,天津市南開區醫保局公告顯示,兩家藥店因“超量開藥”被處0.5倍罰款和退回醫保基金。一家被罰5.58萬,退回醫保基金11.15萬;另一家被罰5.65萬,退回醫保基金11.31萬。
1月4日,山東棗莊市醫保局發布通告,某專業藥房連鎖旗下兩家門店涉嫌“超量開藥”,共處罰款金額3.74萬元(按 醫保基金損失1.1倍數額 ),并暫停了這兩家門店醫保協議。
2025年12月,西安市醫保局發布“xx 堂醫藥有限公司xx店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約談了該藥店企業相關負責人,并責令限期整改,進行行政處罰;追回醫保基金約7.77萬元。
據了解,該藥店存在進銷存不符、分解處方、超醫保支付范圍售藥、超量開藥、診斷與用藥不符、處方藥品數量與醫保結算數量不一致、未按協議要求落實管理措施等七項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
超量開藥,集中在3個方面
目前,藥店醫保基金監管已進入零容忍、全覆蓋、嚴查處的階段,力度空前。
其中的“超量開藥”違規行為,《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非常明確,一方面退回損失醫保基金金額,另一方面承擔1-2倍罰款,情節嚴重的直接暫停醫保,不管是連鎖還是單店。
對藥店經營者來說,醫保資質就是立足的根本,一旦被處罰或被暫停醫保協議,不只是帶來直接的經濟損失,還會影響門店口碑,造成客流下滑。
需要注意的是,藥店超量開藥這類違規并不是單一做法,而是涉及多個環節,多種類型的違規疊加在一起的集合,藥店經營者需要對此保持警惕。
從相關案例里可以看出,超量開藥行為一般集中在以下3個方面:
1.處方審核。典型情況如藥店沒有合理理由把患者的藥加量,又或者把同一張處方拆成好幾張結算,用這種方式繞開用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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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動誘導患者買多。有些藥店為了把業績做上去,會用買贈沖量這類做法,讓參保人買到超過治療需要的數量在家里囤著,甚至還會配合某些藥販子人把藥開得更多,給后續轉賣藥品提供方便(涉及“回流藥”)。
3.結算和庫存數據異常。比如,處方上寫的藥品數量和醫保結算的數量對不上,或者用別人的賬號結算把超量藥品報出去,門店進銷存數據出現異常等等。
有業界觀點發出提醒,超量開藥往往不是單獨發生的一件事,一旦出現就很可能牽出一連串系統性的醫保違規風險。
藥店合規,才能避開處罰風險
從藥店角度看,上述案例提醒的重點不單單是“超量開藥”這一個點,最核心的是藥店要搭建全流程合規的經營體系,讓每個環節都能自洽可查。
有些藥店之所以一步步走向違規的道路,本質是在經營理念出了偏差,太看重短期業績,把合規底線放在后面,甚至還抱著僥幸心理,認為偶爾多配一點也不一定會被發現。
但現實情況是,醫保監管已經把智能監控和人工核查結合在一起,基本都能把藥店各種醫保違規行為抓得很準,藥店傳統的“應付套路”已經失效。
所以,藥店一定要把經營思路調整過來,把合規經營擺在第一位,才能避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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