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兩條今天同時上熱搜的新聞,先后刷到時,感覺還挺“奇妙”的。
第一條是一家企業,買了370元禮品“賄賂”局長,最終獲利11萬元。企業被查了,收禮品的局長也被免職了。
突然想到電視劇里侯亮平拒絕發小蔡成功的“家鄉特產”,連現場喝一瓶酒都不要對方提供的,在自己家里吃飯,堅持喝自己掏出來的酒……當時我就笑了,裝什么逼呢。現在看來,是我膚淺了,這個逼不是裝給觀眾看的呀。
當時侯亮平要是喝了蔡成功帶來的酒,就算一瓶,后面的劇情都發展不下去,別說加官進爵,少說也得是個免職。
當然,這對當官的來講,也是一種“活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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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想想倒是明白那部劇為什么起初風評特別好,之后卻是一言難盡……說白了,時間讓觀眾從現實中意識到了藝術里的“瑕疵”:你不能標榜諷刺現實,可行為舉止卻一點也現實不起來。這會讓觀眾覺得自己像個傻子。
我也可以學有些作者那樣去寫標準答案:就該這樣,兩年370元的禮品已經打破門檻,是一把“腐蝕的鑰匙”。而門一旦被鑰匙試著轉過一次,后面進來的就不只是人情了。清廉不等于少拿,清廉必須不拿。收了東西就是收了東西,不存在相對公正……
看我這說得多好,把自己感動的都要流淚了。可這不就是侯亮平式拒收嗎,別說一箱香煙了,我連飯桌上一瓶酒都不會喝你的,它根本不現實……說句實在話,如果我能當官,還真做不到這一點。倒不是我非要貪那一瓶酒,而是踏么的尷尬啊。你就想象一下,一個多年未見的發小來找老朋友敘敘舊,給我帶了兩瓶酒一條煙,結果我說:趕緊拿走,你這是想害死我嗎。
這他要是跟蔡成功一樣,有事來找你幫忙,那倒也還行。但萬一別人就純粹是如今發達了,小時候的記憶越發珍貴,念著這份曾經的友情來看看你呢?而且要是他給我送輛車,送點黃金啥的,那不敢收倒也合理。可他給我整兩箱車厘子,整兩個榴蓮也得退回去?畢竟這點東西,早就超過370塊錢了。
再來看第二條熱搜,一個“服務窗口”的工作人員,8年收了1614萬好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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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局長,中秋節收了370元的禮物。
一個是政務窗口的辦事員工,8年收了1614萬的好處費。
不要只看數字上的差距,8年這個時間,也很神奇:為什么基層窗口能8年斂財不倒?關鍵還是這種巨額斂財。你看看別人,一個稅務局的局長,收個300多塊錢的禮品,都藏不住。
這就是區別。有的人吧,他是上道的,就會得到一些奇奇怪怪的幫助。而有的人吧,他不上道,兩百塊錢也會成為他最大的黑點。
所以你不要覺得我好像是在同情那個被免職的家伙,你應該把“好像”這兩個字去掉。因為在我看來,一名官員如果能夠做到幾千塊、上萬的都不收,那么他不會為了300多塊錢的東西動心。他已經活得跟侯亮平一樣“明白”了,怎么就會偏偏在這300多塊錢的禮物面前,頭腦發熱了?
我能想到三種可能性,要么他潛意識里確實沒把這300多塊錢的禮品當作是賄賂(換我也不認為是),要么就是盡自己最大底線最大程度的去表現一下自己的“上道”。
要么,就是報道中導致這位局長被免職的300多塊錢的禮物,只是其最體面的那個問題數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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