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遼寧省委巡視組專項巡視巡察發現,遼寧省住建廳駐政務大廳工作人員王某某利用窗口接件職務便利,在8年時間內累計收取好處費16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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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核心概述
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駐政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王某某,利用其負責窗口接件轉辦的職務便利,在長達8年的時間內,通過“送錢當天辦、不送錢就拖”的方式,累計向辦事企業和群眾索取好處費高達1614萬元。這一案件是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遼寧省委巡視組對全省住建系統開展專項巡視巡察期間發現的典型腐敗問題,平均每日斂財約5500元,將公共服務窗口徹底異化為權力尋租的“收費站”。
專項巡視巡察背景
由于全省住建系統破壞營商環境問題反映強烈,遼寧省委巡視組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16日,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開展了專項巡視,并同步聯動全省115個巡察組對市、縣兩級住建部門黨組織開展專項巡察。此次巡視巡察共發現問題5573個、問題線索1310件,受理主動投案90人,推動邊巡邊查問題線索176件,留置122人,同時推動全省各級住建部門圍繞行政審批、工程招投標、行政執法、內部管理建章立制384項。王某某案件正是在此背景下被揭露出來的。
案件具體細節與作案手法
王某某作為省級住建部門派駐政務大廳的一線工作人員,主要職責是接收企業或群眾提交的各類申請材料并進行初步審核轉辦。然而,他卻將這一看似普通的崗位變成了斂財工具。具體操作手法是:對前來辦理業務的企業,如果私下送錢,他就當天完成接件并轉辦至下一環節;如果不送錢,他就以“材料不全”“格式不對”“需要補充說明”等各種理由故意刁難、搪塞拖延,迫使辦事方不得不“表示心意”。這種“微權力”腐敗極具隱蔽性,因為窗口接件本身不涉及最終審批權,不易引起監管注意,但恰恰卡住了辦事流程的咽喉,讓企業和群眾苦不堪言。長達8年的作案時間也反映出日常監督存在嚴重盲區。
同期發現的其他破壞營商環境問題
此次專項巡視巡察還暴露出住建系統多個領域的突出問題。例如,輪番檢查騷擾企業問題,省、市、區三級住建部門在14個月內對阜新市一企業投資項目輪番檢查16次,最短間隔僅3天。同一事由多次重復處罰問題,葫蘆島市住建局在3年內對一招商引資項目以“未批先建”的同一事由罰款7次,甚至有一天以“處罰金額不足予以補罰”為由連續罰款4次。同類問題不同處罰標準問題,大連市普蘭店區城管局對兩個合同額相同的項目,依據不同處罰標準分別罰款100萬元和2萬元。此外,還有相同事由頻繁檢查、變相增加企業負擔等問題。這些行為共同構成了對營商環境的系統性破壞。
案件反映的深層次問題
王某某案件及同期發現的問題,深刻揭示了部分政府部門和干部權力觀扭曲、服務意識淡薄的現狀。他們將公權力視為私有財產和交易籌碼,“雁過拔毛”思維根深蒂固。檢查執法不規范、濫用自由裁量權成為個別干部謀取私利或顯示權威的手段。頻繁且無實質意義的檢查,表面上是履行職責,實則是形式主義,干擾企業正常經營。更重要的是,監管機制失靈,像王某某這樣長期在一線窗口斂財的行為未能被及時發現,說明內部監督、審計監督和群眾監督的鏈條存在斷裂。
遼寧省的整治措施與政策背景
此案的查處正值遼寧省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把手工程”全力推進的關鍵時期。2026年1月4日,全省在新年首個工作日就召開優化營商環境大會,省委書記許昆林強調,無論哪個地區、哪個領域、哪個部門,只要發生破壞營商環境的人和事,一律嚴肅處理、嚴懲不貸。為此,省、市兩級成立了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的工作專班,專門受理營商環境問題投訴,并建立“發現—核查—整改—反饋”的閉環管理機制,旨在徹底斬斷伸向企業和群眾利益的黑手。
案件處理與長遠意義
目前,王某某案件已作為破壞營商環境的典型問題被公開通報,其個人將依紀依法受到嚴肅懲處。此案的意義遠超個案本身,它起到了強烈的警示作用,表明腐敗無禁區,即便是“微權力”崗位也可能滋生“大腐敗”。它也為遼寧省深入整治各領域營商環境頑疾提供了契機,推動各級部門舉一反三,加強制度建設,完善權力運行監督機制,壓縮自由裁量空間,真正實現“辦事不找關系、用權不圖好處”的營商環境目標,重塑政府和公眾之間的信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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