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網友徐阿姨投稿:
我今年62歲,只有一個女兒,出嫁12年了,雖然嫁得很近,就在隔壁鎮,但這12年里,我卻沒享受到女兒女婿的什么孝順,反而還被女兒和親家一家子十分怨恨。而這一切,都是因為當年女兒出嫁時,我逼著女婿家拿18萬彩禮。
說起來,當初要這18萬彩禮,我是有私心的。一方面,是看到好幾個親戚嫁女兒,彩禮都是十萬八萬的,我家女兒比他們的女兒優秀,就不能比別人差,就要了18萬。
另一方面,我也想著,這18萬存起來,以后女兒在婆家受了委屈,或者有什么急用錢的地方,這錢就是她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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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家條件一般般,女婿是工廠打工的,親家夫妻倆一個是當保安的,一個則是做保姆的,收入不高,另外家里還有一個正在上大學的弟弟要供養。他們手里原本是有點積蓄的,但婚前買房就花掉了很多。
所以當時提出18萬彩禮時,女婿就覺得壓力很大,想要我們把彩禮降一降,給10萬可不可以,還說日后有錢了會慢慢給我們補回來。
那時候的我,根本聽不進女婿的哭窮,覺得我就這么一個女兒,不能這么輕易被娶走,更覺得這彩禮給的是真心,真要娶我女兒,就不會斤斤計較。
女兒看到女婿為難,也跑來勸我,說她真的很愛女婿,讓我們不要這么逼女婿,他們家確實沒多少錢了。可我當時一點也不肯妥協,還罵女兒不懂事,這點面子還是要的,并且也是檢驗女婿是否真心愛他。
雖然最后女婿一家四處借錢湊夠了彩禮,而我拿到那18萬時,心里也滿是得意,覺得自己為女兒爭到了體面,但我不知道的是,這樣做卻害了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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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嫁過去還沒一年,就表示因為那彩禮錢的事,日子沒之前談戀愛時好過了。婆家人對她總帶著怨氣,動不動就說他們家為了娶她,欠了一屁股債。
女婿也變了,以前對女兒是很恩愛的,事事都順著,可婚后卻變得越來越暴躁,動不動就吵架。每次吵架,還都會翻舊賬說,要不是當初那18萬彩禮,他們家就不會過得這么辛苦。搞得女兒在婆家經常受氣,又不敢吭聲。
因為女婿自己的工資要還房貸,又要還彩禮債,家里的生活開銷,就全丟給我女兒解決。因此,女兒忙壞了,懷胎9個月了還要堅持上班,而孩子生出來才兩個月,又被婆婆催著回去上班。
以前她很愛打扮,經常買新衣服、買護膚品的,嫁過去第二年,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她就沒添過幾件像樣的衣服,護膚品都是買最便宜的那種。
原本我想著外孫三歲時,就開始把那彩禮慢慢貼補回給女兒家的,誰知被我拿來炒股虧了。雖然我后續也拿自己的退休金,貼補了女兒家不少,但再也彌補不了彩禮留下的恨。
漸漸地,女兒給我打電話的次數越來越少,語氣也越來越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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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這情況還不是最悲催的,我們同村的王嬸比我更慘,她嫁女兒的時候,張口就要28萬彩禮,說要給兒子買房用,結果拿了錢,最后卻失去了女兒。
當時王嬸家女婿的家里條件,比我家女婿家要好很多,家里就他一個獨子,親家公是水泥廠的,親家母則是賣菜的,收入也不錯。
但家里剛出變故,花了不少錢,一次性要拿28萬彩禮出來,對他們家來說有點壓力。其實彩禮是可以直接拿出來的,只是給完之后,婚房就可能買不上了。因為彩禮的事,兩家爭執了很久,王嬸跟我當一樣,死活不肯退讓。
最后男方父母怕30好幾的兒子娶不上媳婦,就妥協了。先買了房,后面又咬咬牙借了一些錢湊出了彩禮錢,順利完婚。
當時王嬸拿著那么多彩禮很得意,可她女兒卻不好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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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嬸的女兒嫁過去之后,為了還債,就被婆家當成了掙錢工具,每個月工資發下來,扣掉二三百元零花,其他都要上交還債。
一去公婆家吃飯,婆婆就會在她面前念叨彩禮的事,總說她是花大價錢買回來的,以后要怎么努力掙錢幫忙還債。
女兒受不了公婆這樣說,同時也覺得因為債務問題,家里的日子卻過得不好,就回娘家求助,想著讓母親還點彩禮錢回來。
可王嬸卻一分錢都不肯給,其實那時候已經被她用來給兒子買房了,早就沒錢了。最后只能安慰女兒,說這就正常的婆媳矛盾,忍一忍就好。可這理由誰能接受,從那以后,王嬸的女兒就斗氣,漸漸地跟斷了聯系。
王嬸的女兒嫁出去9年,除了頭幾年回來走親過,其余幾年,因為辦理身份證和遷移戶口,回來過兩次,就再也沒有回過娘家了,并且娘家的事,也一概不幫了。
4年前王嬸的兒子買房,還差10萬塊錢,王嬸想找女兒借點錢周轉一下,可女兒直接拒絕了。
再到去年,王嬸身體不好,做了個手術,花了好幾萬,做弟弟的想要姐姐幫忙出一點,可王嬸的女兒卻直接拒絕了,還說:“當初28萬彩禮,已經買斷了我和她的母女情分,以后她的事,跟我沒關系,我不會幫她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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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以為,彩禮要得越高,女兒在婆家就越有地位,就越能被重視。可我現在才明白,這想法真是錯得太離譜了。
當彩禮超出了男方家庭的承受范圍,當男方家要掏空積蓄、四處借錢才能湊出這彩禮時,彩禮就不再是彩禮了,而是變成了一筆債,一筆壓在女兒身上,也壓在兩家人之間的債。
并且會被婆家“秋后算賬”,記恨一輩子,讓女兒在婆家不好過,動不動就會被婆家拿出這筆債來說事,女兒也會因此怨恨娘家父母,最終讓兩家人都不好過。
現在,女兒雖然沒有跟我斷親,但我們之間的關系,再也回不到以前了。
所以,希望大家以我為戒,嫁女兒時,彩禮不能要得太高。就算為了有面子,要的很高,但也不要全部收下,婚宴上炫耀一下,結束就當作陪嫁還回去,走個儀式就好。這樣才不會讓女兒背上這樣的債務,影響了她的婚姻生活,也影響了我們的感情。女兒出嫁12年后,我才漸漸明白:嫁女兒時要的高價彩禮,最后會被“秋后算賬”,讓兩家人都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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