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蘭州化工學校孔素琴被害案偵破紀實
1958年1月,蘭州化工學校發生一起震驚當地的強奸殺人碎尸案,年僅21歲的女學生孔素琴不幸遇害。在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的聯合偵辦下,案件憑借縝密勘查與科學鑒定快速告破,兇手最終受到法律嚴懲,成為建國初期蘭州刑偵工作的典型案例。
1958年1月14日,孔素琴在校內離奇失蹤,校方與家屬多方尋找無果。2月4日,群眾在西固南山大坪溝發現一顆被野獸啃食的人頭及八塊人體碎尸。經勘驗,死者佩戴的發卡被同學辨認確認,最終確定遺體屬于失蹤多日的孔素琴。面對這起手段殘忍的惡性命案,公安機關迅速制定偵破方案,一方面發動全校師生提供線索,一方面全力查找第一作案現場,同時對校內重點人員展開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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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過程中,校醫秦萬里的疑點愈發突出。秦萬里曾因奸污婦女被判刑,有嚴重犯罪前科,且與孔素琴是東北同鄉。因身體原因,孔素琴常前往醫務室看病,二人往來密切,秦萬里具備充足的作案時間與接觸條件。隨后,偵查人員對醫務室進行細致勘驗,取得了決定性物證:病床布簾的鐵絲與拋尸現場提取的鐵絲規格一致、斷頭完全吻合;室內地面多處血污、床頭的人體組織與嘔吐物,經化驗均與孔素琴血型相符,直接證實醫務室就是殺人分尸的第一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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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秦萬里被依法拘留。到案后,他拒不承認殺人,謊稱孔素琴因打針過敏休克死亡,自己只是害怕擔責才分尸拋尸。為還原真相,蘭州市公安局法醫戴善祥等人開展全面檢驗,最終戳穿其謊言:被害人陰道內檢出的精子與秦萬里生物特征吻合,證實其實施了強奸;死者頸部有明顯勒痕、口腔內有毛巾堵塞痕跡,符合機械性窒息死亡特征,徹底排除醫療意外的可能。
完整的證據鏈鎖定了秦萬里的全部罪行:他利用校醫身份,在醫務室強奸孔素琴后,為滅口用鐵絲勒頸、毛巾堵嘴將其殺害,隨后殘忍肢解尸體,分六次拋至荒野。其行為手段惡劣、后果嚴重,社會影響極壞。1958年4月9日,經司法機關依法審判,秦萬里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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