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公布,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入選。
2025年2月28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背負累累拐賣血債的余華英,被依法執行死刑。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趙洪波:她的犯罪不是一時沖動,在長達10年的時間里,流竄作案,是有預謀、有組織進行的。
法院審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間,余華英伙同王加文、龔顯良等人,流竄貴州、重慶多地,將多名幼童拐賣到了千里之外的河北邯鄲。許多被害家庭為尋親耗盡家財、心力交瘁,部分家庭甚至永遠失去了團圓的機會。
曾經被拐的兒童親手將余華英送上法庭
在貴州省都勻市長途客運站附近,羅興珍一直守著一個修鞋攤。1996年,她的兩個孩子華蘭和華白被余華英拐走,在四處尋找無望之后,羅興珍苦守著自家這個修鞋攤,盼望著自己的孩子會回到這個他們曾熟悉的地方,找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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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兒童家長 羅興珍:因為我的孩子丟了,是在這個地方,我一直都沒有離開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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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丙連也在都勻擺攤營生。那是炎熱的一天,她的大兒子帶著小兒子在附近玩耍,余華英趁機用一根冰棒拐走了小兒子,在此后的二十余年中,夫妻倆一邊將大兒子拉扯長大,一邊拼盡全力尋找著小兒子。在漫漫尋親路上,陳丙連的丈夫遺憾離世。
余華英每次作案時,瞄準的大多是父母忙于生計、家中疏于看管的孩子,而這其中就包括當年年僅5歲的楊妞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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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父母為了給她和姐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一家四口從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搬到了貴陽市,沒過多久,余華英就住進了他們家的隔壁,趁著父母不注意,拐走了小妞花。
庭審現場
被拐受害者 楊妞花:余華英,你還認識我嗎?你叫余華英,我整整記了26年,我一直都記得的。
在楊妞花的記憶中,5歲那年,余華英帶著她汽車轉火車,火車又轉汽車,來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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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受害者 楊妞花:她一看我褲子濕了,然后就開始踹,她踹的時候最后是揪著我的頭發把我揪起來的,所以我對她的長相,就這樣記住的。
正是靠著這份深入骨髓的記憶,楊妞花搜集證據,向警方報案,提供了自己被拐賣的犯罪線索。2022年6月,余華英在重慶市被警方抓獲。
一審被判死刑
余華英當庭上訴
2023年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其拐賣兒童11名,判處死刑。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范紅彬:我們通過對證據的審查,認為證據確實充分,結合她的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我們的一致意見是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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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華英當庭上訴。二審期間,余華英的丈夫王加文落網,供述牽出了他與余華英合伙實施的其他拐賣罪行。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史煒燦:在二審中,發現有新的犯罪事實,那么決定了依法將本案發回貴陽中院,重新審理。
重審并非是對量刑的動搖
而是要查清余華英的每一起罪行
原審一審中,余華英被頂格判處死刑,此時發回重審并非是對量刑的動搖,而是要查清余華英的每一起罪行、還原每一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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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馬麗:發回重審就是為了窮盡一切手段,把余華英的所有犯罪事實都查清楚,讓這個案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讓所有的被拐家庭的合法權利都能夠得到保障。
經過反復核查、多方取證,余華英拐賣的兒童數量,最終從11名增至17名,這些孩子來自12個家庭,其中有5個家庭被余華英一次拐走了兩個孩子,他們日日夜夜承受著骨肉分離的痛苦。
被拐兒童家長 張榮仙:大兒子賣3500塊錢,這個老二賣了4000塊錢,就把我親情骨肉分離了整整30年。這30年,我真的不知道怎么過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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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昭彰,鐵案定讞。厚厚的卷宗里,每一頁證據都清晰記錄著余華英將17名兒童當作商品隨意買賣,導致12個家庭親情斷裂,承受長達二十余年親人離散之苦的罪惡行徑。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馬麗:在其他刑事案件當中,合議庭對于適用死刑有討論的空間,但是在余華英的案件當中,我們沒有任何爭議。
2024年12月19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余華英上訴,維持死刑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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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護綜合審判庭庭長 李露:余華英案件通過兩次一審和二審,在公正判決的同時,也彰顯了我們人民法院對追求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的價值追求,體現了我們司法機關對嚴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嚴懲決心。
余華英的伏法,是“天下無拐”征程上的重要一步,卻遠非終點。“天下無拐”從來不是一句空洞的期盼,而是在每一次案件偵破的堅持里,在每一份司法公正的堅守里,在每一個人對團圓的守護里。
編輯 陳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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