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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考勤表上,紅叉劃掉了一個人的至親離別,公司規(guī)章里白紙黑字寫滿了“制度”,卻唯獨少了“人性”兩個字。
“我哥沒了,我得回去送送他。”
就這么簡單一句話,一個男人最樸素的請求,遞到了公司主管面前。結(jié)果呢?假條上一個大大的“不批”!男人咬牙回了老家,送了哥哥最后一程。再回來,等著他的不是安慰,是一張冷冰冰的開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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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理由振振有詞:第一,喪假只給父母、配偶、子女這種“直系親屬”,哥哥?不算! 第二,你沒等我同意就跑了,這就是曠工,嚴重違反紀律。
好家伙,這話一出,全網(wǎng)打工人的肺都要氣炸了。
“直系親屬”?公司你告訴我,什么叫親人!
按那公司的邏輯,爹媽老婆孩子才算親人,哥哥姐姐就不算人了?這是什么混賬道理!
咱們中國人講究的是什么?是血脈親情,是長兄如父!多少家庭里,哥哥就是家里的頂梁柱,是帶著弟弟妹妹長大的那個人。這份感情,是你公司規(guī)章制度里那冷冰冰幾個字能抹掉的嗎?
法院這次說得特別解氣:勞動者回老家操辦喪事,既是處理家事,更是盡人子孝道,符合中華民族傳統(tǒng)人倫道德和善良風俗。公司你聽聽,這是“人倫道德”,是“善良風俗”!不是你打卡機上的一個數(shù)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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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wǎng)友說得更直白:今天他能因為你哥不是你“直系親屬”不批假,明天就能因為你外婆、你舅舅不算而開除你。照這個算法,人活一輩子,除了那小三口,其他人都不是親人了?
公司這么干,就是赤裸裸地踐踏人的基本情感,把員工當成沒有感情的螺絲釘。螺絲壞了可以換,人心涼了,你公司還能剩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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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jīng)同意”?生死大事,還要等你層層審批?
更讓人火大的是第二個理由:“未經(jīng)同意,擅自離崗”。
我就想問一句:我家里親人去世了,是能等你開完周會、走完OA流程、領(lǐng)導簽完字再發(fā)生的嗎? 這種事能“提前報備”嗎?
之前上海有個類似的案子,員工父親去世請假,公司也是這么說的。法院怎么判的?法院直接指出,用人單位行使管理權(quán)應遵循合理、限度和善意的原則。你公司審批權(quán)再大,大不過天理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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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法官說得特別好:遇到員工請假,尤其是這種喪葬大事,用人單位應以普通善良人的寬容心、同理心加以對待。什么叫“普通善良人”?就是有血有肉、知道疼知道哭的普通人!不是坐在空調(diào)房里,只會看考勤表的機器!
公司這種做派,就是典型的“機械適用規(guī)章制度”,為了管理而管理,完全罔顧事件背后的緣由和人情。說白了,就是懶政,就是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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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錘定音:賠錢!這錢賠的是道理,更是人心!
好在,法律是站在道理這邊的,是站在人心這邊的。
這類案子,法院的判決非常清晰一致:公司這么開除人,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該賠錢一分不能少!前面上海那個為父奔喪的員工,最后法院判公司賠了7萬5千多。
這錢賠的是什么?賠的不是誤工費,是公司為它的冷漠和傲慢付出的代價。是告訴所有企業(yè):你的管理權(quán)有邊界,這個邊界就叫“人性”和“法律”。
法律專家也說了,解除勞動合同是最嚴厲的懲戒,用人單位必須審慎使用。員工有錯,你可以警告、可以教育。但動不動就開除,特別是因為員工盡孝、處理家庭重大變故而開除,這已經(jīng)不是管理,是欺凌。
法院的判決,不只是給當事人一個公道,更是給所有打工人撐腰,給那些冷血的企業(yè)敲警鐘。
這事兒最后,那個弟弟拿到了賠償。但我想,他寧愿不要這錢,也只想公司當初能說一句:“節(jié)哀,趕緊回去吧。”
制度是冷的,但人是熱的。 一個公司,如果連員工人生中最悲痛的時刻都不能體諒,甚至還要踩上一腳,那它根本不配擁有員工的忠誠和付出。
今天它能為“奔喪”開除人,明天就能為任何“不合規(guī)矩”的人情世故讓你滾蛋。跟這樣的公司,講什么未來?
打工是為了生活,但生活不是為了打工。 連給親人送行都要被算作曠工的人生,不值得過。
各位老鐵,你們公司遇到過這種不近人情的規(guī)定嗎?評論區(qū)聊聊,給更多人提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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