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兵(筆名“天涯筆客”)
文字本無罪,有罪的,是將文字定義成罪的人。
文字獄,歷朝歷代有之。
清朝,尤為最。
雍正年間,江蘇昆山有一個叫徐駿的青年。
小伙子不但生于文化世家,還生于官宦世家。
其舅爺顧炎武,清初大儒;其父親徐乾學,探花,官至左都御史、刑部尚書;二叔徐秉義,也是探花出身,官至吏部侍郎;三叔徐元文,考中過狀元,官至文華殿大學士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徐駿,出生就含著金鑰匙,成長中飽受文化熏陶。
有的人奮斗一生在去往羅馬的道路上,徐駿出生就在羅馬。
1713年,徐駿赴京趕考,中進士,授任翰林院庶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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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正常的事業發展線,徐駿以后的官會越做越大,子子孫孫無窮盡也。
1730年,在官場里廝混了十七年的徐駿,犯了一個大錯。
他在一篇奏折里,把“陛下”的“陛”字,錯寫成“狴”字。
“陛”與“狴”,讀音同為{bi},但其義差之毫厘謬之千里。
“陛”字,代表的是皇帝。
而“狴”,指狴犴,傳說中的獸名。
一字之差,皇帝就成了禽獸。
雍正大怒。
帝心一怒,血濺五步。
但雍正念徐駿一家世代為帝效力之功,并沒有殺其頭,只是革其職,抄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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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一抄家,又抄出了大問題。
徐駿是一個文化人,能詩善文,平時寫了大量詩歌,編輯成一本詩集。
辦案人員在檢查這本詩集,發現了里面有兩首詩歌涉嫌違禁。
其中詩歌《無題》是這樣寫的:
莫道螢光小,猶懷照夜心。
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
這首詩,是徐駿在夜深人靜時,隨口而吟的一首應景之作,調侃風吹書翻的場景。
但辦案人員不這么想。
辦案人員們揣測帝意,他們認為,雍正沒殺徐駿,是不想留下把柄,但不代表雍正不想殺徐駿。
畢竟,將皇帝錯寫成禽獸,即使帝可忍,皇后娘娘也不可忍,滿朝文武更不可忍。
于是,辦案人員們絞盡腦汁,給徐駿訂了這么一個罪名:諷刺清朝統治者沒有文化,還要偏偏裝出有文化的樣子。
這叫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這還叫,領會領導意圖,為領導分憂。
在詩集里,辦案人員又發現了“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兩句詩。
這是一首送別詩。
當時,徐駿在京城遇見了一位朋友。他們在月下暢飲一番后,朋友送他回去。徐駿看到月朗風清的場景,詩意大發,寫出了“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兩句詩,表達出朋友之間的深情厚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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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解釋權,掌握在辦案人員的嘴里。
他們將“明月有情”“清風無意”定性為:懷念明朝,譏諷清朝,實屬“大逆不道”。
最終,辦案人員形成完整的《偵查報告》,呈遞到雍正案頭。
“原任庶吉士徐駿,狂誕居心,悖戾成性,于詩文稿內,造為譏訕悖亂之言,應照大逆不敬擬斬立決,將文稿盡行燒毀。”
經雍正批準后,徐駿被判死刑。他留下的詩集文稿,全部被燒毀。
此后,人們將“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說成為“送命詩”。
文人寫文作詩,真的是有風險的。
即便在當今的法治社會里,文字獄同樣無處不在。
有人因在微信群罵了一句“草包書記”而被跨市抓捕拘留,也有人寫“縣委書記逼死教授逼企業破產”而或臨牢獄之災。
一聲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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